原标题:深圳规定居民管道燃气每年至少免费检查一次
《深圳市管道燃气居民用户用气安全检查办法》昨天通过新一期政府公报正式公布,规定居民用户户内管道燃气设施和安全用气情况每12个月至少免费检查一次。
办法要求管道燃气企业安全检查人员实施入户用气安全检查时,应当着工作服,佩戴并出示有效证件。居民用户应当允许安全检查人员入户实施检查。一旦安全检查中发现存在燃气管道末端未封堵、燃气钢瓶未连接到燃气管道上、燃气管道系统漏气、燃具漏气等情形的,安全检查人员应立即关闭隐患点供气阀门并加贴封条,告知居民用户停止用气。
居民用户应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进行整改。对安全检查中关闭的阀门,居民用户不得自行开启使用。居民用户隐患整改完毕后申请管道燃气企业予以确认的,管道燃气企业应自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并在确认后24小时内恢复供气。 (记者 李舒瑜)
(来源:深圳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