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家庭收入比低保户收入略微高一点点,但又不能享受救助政策的重庆数十万低保“边缘群体”,今年起也可申请政府的临时救助了。日前,市民政局在回复市人大代表、渝北区人和街道万紫山社区居委会居委委员李敏在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困难群众救助制度的建议》时,透露了这一消息。
边缘群体需要救助
李敏说,看上去,低保边缘群体的家庭收入,要比低保户的家庭收入高,相比也较“富有”,但实际上,他们在生活中,若遭遇了疾病等家庭突发事件,比低保户还要困难,“因为他们没有身份,也就享受不了相应的救助。”
“这一部分群体收入约高于规定的低收入标准,日常生活不受任何影响,然而,一旦生病,即使患上普通的疾病,便会使整个家庭处于临时性困难状态。”李敏说,这类低保边缘群体并不少,重庆有上万家庭,涉及数十万困难群众,甚至更多。
目前全市临时救助的对象仅限于城乡低保家庭、“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城乡低收入家庭。她建议,进一步扩大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中“疾病”救助对象的覆盖面。
收入低于低保2倍可享救助
市民政局回复说,该局与市级相关部门一起专门就社会救助现行政策制度进行了广泛调研,为使低保、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相互衔接,互为配套,一致决定从2013年起,做到社会救助桥归桥,路归路,拟将临时医疗救助纳入临时救助范畴。
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说,该局和市财政局即将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完善临时医疗救助。新的文件规定,凡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的城乡居民(包括在当地居住或就业半年以上的外地居民)以及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均可享受临时救助。
救助新政策还对医疗困难救助作了更明确的救助标准。凡因患重特大疾病,在获得医疗保险和各种社会救助后,一年内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超过家庭年总收入60%的,自付部分医疗费用原则上按50%的比例给予救助,年救助封顶线20000元。(重庆晨报首席记者 任明勇)
(来源:重庆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