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记者/张俊 通讯员/清检宣)《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近日出台,禁止检察人员接受案件当事人吃请、到夜总会参与奢靡不健康娱乐活动等8大行为。清远市人民检察院迅速召开会议学习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市检察院检察长刘祥福要求全市检察人员严格按照《禁令》规范自身行为,做到令行禁止,两级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将监督检察人员的生活圈、社交圈,对酒店、歌厅、桑拿等娱乐场所开展明察暗访,对于违纪违规行为,不论身份大小、职务高低,都要严肃处理。
据了解,为保证《禁令》落实,清远两级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将加强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察人员的生活圈、社交圈,监督重大节日和婚丧嫁娶等重要时间点,在酒店、歌厅、桑拿等娱乐场所适时开展明察暗访,防止奢靡娱乐事件的发生。对于违纪违规行为,不论身份大小、职务高低,都要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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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
严禁接受案(事)件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吃请、财物或者安排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
严禁到夜总会及其他存在营利性陪侍活动的场所参与奢靡、不健康娱乐活动;
严禁借婚丧嫁娶、子女升学就业等事宜大操大办;
严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应当由本人或亲属支付的费用,由下属单位、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支付、报销;
严禁用公款吃喝、送礼、旅游及支付非公务活动费用;
严禁公车私用、警车他用,违规将公车、警车停放在餐饮、休闲娱乐场所及旅游景区;
严禁参与赌博、色情性质的活动;
严禁耍特权、逞霸道及其他与检察人员身份不符的言行。
(来源: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