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罗丽娟 通讯员/刘洪希)记者昨日从市公安交警支队获悉,广州及东莞两市的交通违法可在中山办理了。截至目前,省内除在深圳以外的各地级市交通违法均可通过交通违法异地办理系统自助终端办理,但业务范围仅限罚款本金不超200元,违法记分不超6分的非现场交通违法。
据悉,今年1月起,广州、东莞两市严格记分措施后,在上述两市的交通违法均需前往违法地办理。近日起,广东省交通违法异地办理系统(交通违法记分升级版)及全省自助办理终端升级,并在广州、东莞两市开展系统试点应用工作,允许本省机动车驾驶人通过自助终端办理上述两市的交通违法记分,该市车辆在广州、东莞两地的交通违法也可以通过自助终端办理记分业务并缴纳罚款。
而由于立法权限及交通违法执行的罚款数额和记分差异问题,中山市车辆在深圳发生的交通违法,仍需前往深圳处理。另外,对于部分重点车辆(主要包括中型以上载客载货车辆、校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等)在省内发生、涉及记分的非现场交通违法,系统暂时不支持办理。
(来源: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