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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每年播出的新引进境外版权模式节目不得超过一个

2013年10月20日19:47    来源:新华网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每年播出的新引进境外版权模式节目不得超过一个

  新华网北京10月20日电(记者 白瀛)新闻出版广电总局20日通报,要求每年播出的新引进境外版权模式节目不得超过一个;每季度总局通过评议会择优选择一档歌唱类选拔节目安排在黄金时段播出。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近日下发通知,确定明年上星综合频道调控政策。总局将对原创节目在节目备案、进入黄金时段、各类评优评奖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各电视上星综合频道每年播出的新引进境外版权模式节目不得超过1个,当年不得安排在19:30至22时之间播出。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新闻发言人说,根据通知规定,明年上星综合频道,新闻、经济、文化、科教、生活服务、动画和少儿、纪录片、对农等公益性节目播出时长每周平均不少于30%。其中,平均每天6时至次日1时之间至少播出30分钟的国产纪录片;平均每天8时至21:30之间至少播出30分钟的国产动画或少儿节目。道德建设类节目需安排在6时至24时之间播出。

  通知说,总局将对同质化、扎堆播出的各类节目进行宏观调控:歌唱类选拔节目须报总局批准并严格管理,每季度总局通过评议会择优选择一档节目安排在黄金时段播出,其余不得安排在19:30时22:30之间播出。

  总局还将对电视晚会进行调控,原则上重要节假日期间每日不超过3台;对未经批准的电视晚会和节庆演出,不得安排播出和宣传报道。

  一段时间以来,以综艺、公益、评论等形式出现的音乐节目开始“侵占”荧屏。全国同类型的音乐类节目一度超过10档。不少选秀节目俨然已经成为作秀舞台,已经难寻音乐本身的影子。

  总局新闻发言人表示,明年上星综合频道调控政策制定过程中请观众、专家和业内人士参与了论证,最终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实现上星综合频道定位,使电视节目更加丰富多样,满足观众多样化收视需求。

  多家电视台表示,新规更加明确了卫视传播主流价值观,提供丰富多样精神文化产品的职责,同时对卫视良性竞争、节目创新将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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