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新华社北京10月17日电 为做好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实现随军家属充分就业,近日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区分为5种类型
《办法》总结吸纳全国60余个不同类型大中城市的经验做法,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做好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的重要责任,并对随军家属范围界定、安置原则、军地职责、安置方式、组织领导和运行机制等进行了全面规范。
《办法》从身份类型、就业需求及军人对部队所作贡献等实际情况出发,首次将随军家属区分为5种类型给予分类安置,力保随军家属充分就业。
《办法》要求,军地各级要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支持和落实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各项工作任务。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积极鼓励和扶持随军家属自主择业、自主创业,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按照国家有关优惠政策给予支持。
优待是适度的
这次出台的《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中,最大亮点就是从身份类型、就业需求以及军人对部队所作贡献等实际出发,首次为随军家属设立多渠道给予分类安置。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副部长王成志在接受采访中,对有关安置渠道进行了详细解读。
王成志说,当前一些地方和单位以“逢进必考”为由,要求这类随军家属重新参加考试。“随军把工作和身份随没了,显得不公平。这次《办法》作出对口安置规定,并明确接收安置手续办理时间,有利于维护这部分家属的合法权益,较好地解决一些地方和单位拖延接收安置随军家属的问题。”
王成志认为,现行相关法规和文件明确国有、合资、民营企业等都有接收安置随军家属的义务,但由于缺乏具体刚性安置措施,少数企业以自主招聘为由,不愿履行这一义务。《办法》参照国家其他法律建立了企业按比例安置随军家属就业制度。考虑到我国地域经济差异较大,企业分布不均衡,统一确定安置比例不一定符合实际,《办法》明确“具体比例由各省级人民政府确定”。这样规定,有利于促进那些随军前在国有大中型企业工作,尤其是企业骨干力量的随军家属尽快实现就业。
王成志表示,对随军家属优待,首先是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的客观要求。其次是对军事职业特殊性的合理补偿,尽管随军家属就业面临的“四个不可抗拒”在其他行业如航海、地质勘测等也都有一定程度体现,但军事职业更集中、影响程度更深,理应得到合理补偿。
“优待是适度的。”王成志说,《办法》在对随军家属就业优待的同时,既遵循了市场就业的规律,也充分考虑了社会的承受能力。“从整体上看,随军前是公务员和事业编身份的,《办法》确保她们不能因为随军失去了身份和岗位,优待主要体现在公平公正上。真正优待的主要对象有两个群体,一是随军前没固定工作的家属,通过提供就业服务、鼓励企业吸纳、公益性岗位援助等方式,帮助她们实现就业;另一个是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遗属和战时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家属,给她们特殊优待既合情合理,又体现了一个国家和民族对英雄的敬仰。
(来源: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