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投入大幅增加 年均减贫3300余万人——我国新时期扶贫开发成效显著
新华网北京10月17日电(记者林晖)2011年,《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正式颁布实施,这是新时期我国扶贫开发的纲领性文件。新纲要实施两年来,我国扶贫开发事业稳步推进,成效显著。
两年来,各省区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出台了省级扶贫开发纲要、规划或实施意见。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扶贫标准并开展贫困识别工作,有14个省区市执行高于2300元国家标准的地方扶贫标准,其中广东、重庆采用相对贫困标准。同时,对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进行调整,按照“高出低进、出一进一”的原则,调出38个县、调入38个县,使更困难的县得到扶持。
新时期扶贫开发的主战场是连片特困地区。两年来,由国务院扶贫办和发展改革委牵头,指导相关省区市编制了11个片区的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并得到国务院批复。国务院还专门批复了西藏、四省藏区和新疆“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项目建设规划。目前,14个连片特困地区的规划已全部启动实施。有关部门出台了面向贫困地区尤其是连片特困地区的扶持政策。例如,发展改革委积极协调将片区规划中的相关项目纳入行业规划,加大投资支持力度,提高投资补助标准;教育部、财政部推动出台了专门针对14个片区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
为了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央和地方进一步加大扶贫开发投入力度。2012年中央财政综合扶贫投入2996亿元,比上年增长31.9%,其中专项扶贫资金332亿元,增幅为23%。地方各级政府也大幅增加扶贫资金投入,2012年28个省区市(不含北京、天津、上海)本级财政预算安排专项扶贫资金147.8亿元,比上年增加45%。
国务院扶贫办主任范小建表示,两年来,扶贫开发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显著。按照2300元的国家扶贫标准,扶贫对象从2010年底的1.66亿人减少到9899万人,贫困发生率从17.2%下降到10.2%,年均减少扶贫对象3334万人。重点县农民人均纯收入从2010年的3273元增长到2012年的4602元,年均增长18.6%,增幅超过全国平均水平。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社会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良好态势。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