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10月14日电 (记者马跃峰)今天,海南修订省政府常务会议制度,明确提出,审议制定全省重要经济政策、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重大民生政策议题时,经省政府常务会议主持人同意,可邀请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基层群众等列席或旁听。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海南省政府党组提出,完善政府常务会议制度,解决议题临时突报、陪会单位较多等问题。新修订的常务会制度,要求严格控制列席单位范围,市、县、自治县政府负责人一般不列席省政府常务会,只安排与议题内容密切相关的单位参加,减少陪会。
《 人民日报 》( 2013年10月15日 11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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