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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城市养犬管理方式或可借鉴

2013年10月11日16:01    来源:新华网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国外城市养犬管理方式或可借鉴

  新华网北京10月11日电(记者卢国强、叶婧、潘林青)在很多国家,爱犬、养犬也是一种生活习惯,一些国家养犬管理的做法或可成为国内借鉴的对象。

  ——养狗前审查主人资格。据了解,在加拿大等国家,主人在养狗前需要办理相当复杂的手续,并接受相关机构的资格审查,从生活来源、家庭成员身体条件等多方面对养犬者进行审查,只有通过审核方可以养犬。

  ——犬需经过专业培训。一些国家规定,犬需要接受“文明礼仪”方面的培训,包括服从训练、适应环境训练、伴侣训练、噪音训练等,确保犬不会因环境不适而吠叫、扰民甚至伤人。

  在奥地利维也纳,每个拥有大型凶猛犬的公民不仅需要掌握有关大型凶猛犬的习性知识,还需要具有能够处理大型凶猛犬发飙、甚至伤人等特殊情况的能力。为此,大型凶猛犬的主人都需要通过专门的“养狗执照”考试。但年龄不满16周岁以及有暴力犯罪前科的人不允许饲养大型凶猛犬。

  在加拿大,大约35%的加拿大家庭养狗,政府要求对狗进行培训,如果狗不接受驯化,那么最终就只能被人道毁灭。

  ——明确犬主责任。据介绍,美国的一些城市街头树立明显的标志牌,提醒犬主随时处理犬的粪便,有些地方街头还树立专门的箱子,为忘记携带处理犬粪便工具的犬主提供塑料袋。

  在芬兰首都赫尔辛基市,大的社区里会设有专供狗狗玩耍的场所,主人和狗都必须遵守赫尔辛基市狗协会颁布的规章制度。比如:狗的主人必须及时用可降解垃圾袋或用工具将狗的粪便拾起。此外,具有攻击性的大型犬,狗主人在带其出门时一般会在狗嘴上套一个绳套,一方面可以更省力地控制它行走的速度和方向,另一方面也能预防狗情绪失控时伤人。

  ——犬伤人扰民主人受重罚。加拿大、法国等多个国家均规定,犬若伤人,主人要受到数额不等的经济处罚,有些国家规定罚款金额达到上万元甚至数万欧元,若情况严重,犬主甚至要面临牢狱之灾。

  在芬兰赫尔辛基,如果养狗者违反了公共秩序法中有关宠物管理的规定,警方将会视情况对当事人处以一定罚款。如果发生严重的伤害事件,警方则有权拘捕肇事狗,并根据危害程度对狗进行处罚,甚至依法处死。

  在加拿大温哥华,如果狗主人不清理狗的排泄物,可能会面临250加元到2000加元(约合1480元至11842元人民币)的罚款。

  ——禁止无序繁殖。北京市养犬管理部门负责人介绍,在很多国家,犬的繁殖只能是由政府审核具备资质的狗场负责,而在国内,经常会出现私下的“配狗”,导致犬的无序繁殖。

  ——流浪狗政府统一管理。在罗马尼亚,流浪狗由地方政府街头抓捕并集中收容,如14个工作日内无人认领或收养,可对流浪狗实施安乐死。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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