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地方政協工作經驗交流會發言摘編【4】
2019年05月22日05:36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建立機制 與黨政工作有效銜接
湖北省政協主席 徐立全
建立完善與黨政工作有效銜接的機制,對於推動人民政協發揮好專門協商機構作用具有重要意義。我們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加強和改進人民政協工作的重要思想,於去年出台《關於完善省政協協商議題產生、成果報送辦理反饋和對口聯系工作機制的意見》,對省政協各專委會與省直部門的對口聯系以及政協協商議政活動與黨政工作銜接中的關鍵問題,作出明確規定,取得了良好成效。我們的主要做法是:
改進協商議題產生機制,提高協商精准度。堅持內容上聚焦中心、數量上合理安排,努力提高議題征集審定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水平。議題征集審定機制的不斷完善,提高了專委會開展協商活動的積極性、部門參與政協協商的積極性、領導依靠政協協商推進工作的積極性。
優化協商議政格局,提高協商有效性。合理確定協商活動數量,確保重要協商活動均有省委、省政府領導同志參加。年度重點協商議題一般不超過10個,其中涉及全省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的重大問題,通過議政性常委會會議進行協商,全年2次,省委書記、省長分別參加﹔涉及省委省政府重點工作的問題,通過月度專題協商座談會開展協商,共6次﹔監督性協商議題1至2個,省委常委、副省長參加。此外,涉及民生等具體問題,採取對口協商、界別協商或提案辦理協商等形式組織協商,省直有關部門負責同志參加,由相應專委會組織實施。
完善協商成果報送辦理反饋機制,提高協商成果轉化率。省政協全體會議、議政性常委會會議、月度專題協商會的成果,以會議綜合情況報告或專題建議的形式報送省委省政府。建議案、專項監督報告及委員年度視察報告,根據內容分別報送省委省政府。對口協商、界別協商成果一般報送省直有關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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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白宇、鄧志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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