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11月7日電 據廣東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省委批准,省紀委監委對珠海市委原副書記、市政府原市長李澤中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澤中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超標准乘坐交通工具﹔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公款報銷個人費用,違規從事營利活動,收受禮金。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涉嫌國有公司、企業人員濫用職權犯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李澤中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宗旨意識,私欲膨脹、腐化墮落,與不法商人沆瀣一氣,把公權力變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省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后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李澤中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李澤中簡歷
李澤中,男,漢族,1970年1月出生,安徽廬江人,碩士研究生學歷,1990年10月參加工作,1996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2006年1月至2007年11月任廣東省廣晟資產經營有限公司總經理助理﹔
2007年11月至2008年11月任廣東省廣晟資產經營有限公司總經理助理兼資本運營部部長﹔
2008年11月至2013年4月任廣東省廣晟資產經營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
2013年4月至2016年4月任廣東省廣晟資產經營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董事、總經理﹔
2016年4月至2017年3月任廣東省廣晟資產經營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2017年3月至2017年5月任珠海市委副書記,市政府黨組書記、代市長﹔
2017年5月至2017年9月任珠海市委副書記,市政府黨組書記、市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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