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強簽署國務院令

公布《國務院關於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

2018年09月29日04:25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新華社北京9月28日電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日前簽署國務院令,公布《國務院關於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決定》提出,根據黨的十九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和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批准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國務院對機構改革涉及的行政法規進行了清理,決定對10部行政法規的部分條款予以修改。修改的內容主要包括:

  在完善市場監管和執法體制方面,通過修改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管理規定、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登記管理條例、國務院關於經營者集中申報標准的規定、中藥品種保護條例、反興奮劑條例、戒毒條例、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條例的相關條款,將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原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商務部等部門的相關職責整合為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的職責。通過修改反興奮劑條例1個條款,使其與相關法律中衛生行政部門的現有監管職責相一致。

  在改革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管理體制方面,通過修改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3個條款、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條例1個條款,將原環境保護部的相關職責整合到生態環境部。

  在完善公共服務管理體制方面,通過修改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條例5個條款,將原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原國務院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等單位的相關職責整合到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

  在更好發揮黨的職能部門作用方面,通過修改衛星地面接收設施接收外國衛星傳送電視節目管理辦法8個條款、有線電視管理暫行辦法4個條款、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管理規定5個條款,將原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的電影管理相關職責整合到中央宣傳部。

  此外,根據行政法規制定程序條例相關規定,並與其他法律的表述保持一致,對中藥品種保護條例和衛星地面接收設施接收外國衛星傳送電視節目管理辦法個別條款予以修改。


  《 人民日報 》( 2018年09月29日 03 版)

(責編:馮人綦、曹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