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暑期休假 幼兒園還要收“佔位費”?

2018年07月30日09:30  來源:半月談
 

暑假正是親子游玩的好時節。但對許多家有幼兒的家長們來說,想要讓孩子休學一兩個月,還得向幼兒園多交一筆幾百元到數千元不等的“佔位費”,才能保証假期結束后孩子還能繼續入學。記者對此進行了調查。

孩子暑期休假 幼兒園卻要收“佔位費”

李女士的孩子今年5歲,在北京一家幼兒園上學,連日來北京每天氣溫超過35攝氏度,她打算把孩子送到外地的爺爺奶奶家避暑。本以為可以省下一個月2000多元的保育費,但卻被告知即使孩子不上學,每月也要交1200元的“佔位費”。幼兒園的解釋是,這是為孩子保留就學名額。

“孩子不上學,為什麼還要收費呢?”對於幼兒園的說法,李女士很不服氣。眼看著其他家長都交了這筆費用,無奈之下,她還是選擇了乖乖掏錢:“不交不行啊,畢竟孩子還要在這裡上學,敢怒不敢言。”

家住重慶市巴南區的市民蔣先生也面臨同樣的煩惱。他的孩子在一家民辦幼兒園上學,暑假幼兒園雖然正常上課,但是老師減少,孩子們混齡混班,沒有課程安排,主要是托管照看。“考慮到這樣意義不大,天氣炎熱接送也不方便,我准備讓孩子休息2個月,可幼兒園要收取每位小朋友每月400多元的費用。”他告訴半月談記者,老師說隻要孩子還想在這裡繼續上學,即使沒來上課也必須交錢,不然就可能學位不保,還說“並非隻有它們一家這麼收費”。

蔣先生憤憤不平地說:“入園時幼兒園並沒有告知有‘佔位費’這樣的收費項目。雖然每個月隻收幾百塊,但這麼多沒來上課的孩子都要交,算下來也不是小數目。”

“佔位費”為何大行其道?

半月談記者在採訪中了解到,“佔位費”在多地幼兒園中普遍存在。大部分幼兒園在學生放假或休學期間以“佔位費”“名額保留費”“資源配置費”等名義向幼兒家長收取費用,每月費用從幾百元到數千元不等。

“七八月份很多幼兒家長會選擇讓孩子回家,但還有不少家庭,暑假孩子無人托管。為了滿足這部分需求,我們暑假不停課。”一位民辦幼兒園園長告訴半月談記者,不管學生來了多少,教師和保育員都是照常配備的,民辦園自負盈虧,辦園成本擺在那裡,不收費就可能虧損。“每年寒暑假是幼兒請假和休學的高峰期,也是‘佔位費’收費糾紛最多的時候。”

而對於某些民辦幼兒園來說,收取“佔位費”也是變相減少生源流失的好辦法。曾先后在兩家幼兒園任教的幼師黃慧告訴半月談記者,幼兒園的生源流動性較強,如果不收“佔位費”,寒暑假過后的新學期一些孩子不來上學,容易造成幼兒園招生困難。為了規避風險,有的幼兒園還會在新生入學時和家長在書面合同裡約定收取“佔位費”的內容。

“潛規則”亟待“明規范”

書面合同的約定並不能保証“佔位費”合法合規。2011年印發的幼兒園收費管理暫行辦法明確規定,幼兒園除收取保教費、住宿費及省級人民政府批准的服務性收費、代收費外,不得再向幼兒家長收取其他費用。

蔣先生據此向重慶市人民政府信箱投訴,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回復說,在和幼兒園溝通后,幼兒園已同意不再收取暑假期間的“佔位費”。

“‘佔位費’問題看似解決了,但也可能帶來孩子的園籍被幼兒園取消等問題,而且其他沒有被投訴的幼兒園還在繼續收。”一位長期分管學前教育的教育系統干部分析,“佔位費”的收取有一定的現實原因,而現有政策沒有完全明確學生請假是否可以收取這筆費用,“這就讓我們在工作中難以把握,家長投訴一起就協調一起,很難真正解決問題”。

“幼兒園違規收取‘佔位費’,說到底還是因為入園難尤其是入優質園難。幼兒園仍處在強勢地位,可以單方提出類似‘霸王條款’,而家長為了孩子大多選擇忍氣吞聲。”重慶市教育科學研究院學前教育中心主任徐宇認為,隻有加大學前教育投入、增加學前教育優質資源供給,才能從根源上解決包括“佔位費”在內的種種違規收費屢禁不止的難題。

在這方面,一些地方已經開始探索。深圳市教育局今年4月下發通知,明確幼兒園不得收取學位費(佔位費)、贊助費等任何費用。重慶市也在進一步規范幼兒園收費行為的文件中規定,幼兒入園后因故連續休園一個月及以上,並事先辦理休園手續的,保教費按收費標准的30%收取。“但寒暑假請假是否屬於休學、能否參照這個標准進行收費等問題還存在爭議,有待政策進一步明確。”徐宇說。

(責編:向璽如(實習生)、申亞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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