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昆高速大客撞隧道口案開庭
事故曾致36死13傷 14人出庭受審 庭審持續5天
2017年8月10日,京昆高速公路陝西省境內秦嶺1號隧道南口處發生一起大客車碰撞隧道洞口端牆的特別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6人死亡、13人受傷,后肇事客車主要承包人聶某等被立案偵查。昨天,北京青年報記者獲悉,近日,陝西省寧陝縣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聶某等14人重大責任事故罪一案。
司機疲勞駕駛 釀36死事故
2017年8月10日23點34分,一輛河南牌號的客車自成都駛往洛陽,途經京昆高速公路安康段秦嶺1號隧道南口時,撞向隧道口發生交通事故,導致車輛前部嚴重損毀變形、座椅脫落擠壓。事故造成36人死亡、13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3533余萬元。事故發生后,國務院批准成立事故調查組。
后國務院批復同意《陝西安康京昆高速“8·10”特別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認定該事故是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調查認定,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事故車輛駕駛人王百明行經事故地點時超速行駛、疲勞駕駛,致使車輛向道路右側偏離,正面沖撞秦嶺1號隧道洞口端牆。經查,自8月9曰12時至事故發生時,王百明沒有落地休息,事發前已在夜間連續駕車達2小時29分。
事故的間接原因是事故現場路面視認效果不良,事發當晚事發地點所在橋梁右側的5個單臂路燈均未開啟,加速車道與貨車道之間分界線局部磨損,寬度不滿足要求。在夜間車輛高速運行的情況下,駕駛人對現場路面的視認情況受到一定影響。車輛座椅受沖擊脫落,有關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地方交通運輸、公安交管等部門安全監管不到位,洛陽市人民政府落實道路運輸安全領導責任不到位等,沒有有效督促指導洛陽市交通運輸部門依法履行道路運輸安全監管職責。
28人被立案 32人遭處分
事故發生以后,28人被立案偵查。其中,公安機關以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立案偵查15人,檢察機關以涉嫌玩忽職守罪立案偵查13人。
此外,根據調查事實,由有關部門對14個涉責單位的32名責任人員(河南省13人、陝西省10人、四川省9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對事故有關企業及主要負責人的違法違規行為給予行政處理。責成河南省、陝西省人民政府向國務院作出深刻檢查,認真總結事故教訓,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安全生產工作。
14人受審 庭審持續5天
此次庭審中,檢方指控,被告人聶某等5人違反國家安全管理規定,未能履行安全生產職責﹔被告人秦某等3人未能依法履行安全生產法定職責﹔被告人任某等6人未能認真履行安全監督、檢查、管理職責,因而造成重大交通事故,上述14名被告人的行為觸犯了刑法,應當以重大責任事故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據了解,本次開庭由於審理証據較多,審理時間持續了5天。另外,由於該案社會影響較大,在開庭期間,有20多名被告人家屬參與旁聽,加上受邀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社會各界人士等,共有60余人參加了旁聽。案件審理完畢后將擇期宣判。
文/本報記者 李鐵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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