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4月19日電 (記者喬雪峰) 4月18日,中國民航局綜合司副司長顧曉紅在民航局4月例行新聞發布會上介紹了通航監管專項督察會議相關情況。他表示,截至2018年3月31日,《通航監管專項督查問題清單》中,已完成整改115項,佔63%,正在推進的67項。
據顧曉紅介紹,2016年5月,為促進通用航空業加快發展,國務院辦公廳出台了《關於促進通用航空業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6〕38號),將通用航空業確定為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2年來,民航局認真落實《意見》精神,做了大量工作,先后召開了民航局通用航空工作領導小組第二次、第三次會議,專題研究,進行部署。2017年,明確提出“放管結合、以放為主、分類管理”的通航監管新思路。通航發展呈現出新氣象。
顧曉紅表示,從2017年10月開始,針對近年來通航領域反映的“監管過嚴”問題,民航局在全系統組織開展了通航監管專項督查。目的是認真查找通航領域在監管制度、監管模式、監管行為等方面與促進發展不配套、不適應的問題,並抓緊推動解決。
2017年10月下旬至11月是實地督查階段。民航局機關13個司局組成3個督查組,以“制度是否合理、執行是否恰當、審批是否規范、執法是否正當”為重點,赴全國7個地區開展實地督查。實地督查歷時18天。期間,督查組約談了7個民航地區管理局的主管領導和相關處室負責人,與25個監管局、134家通航企業進行了座談交流,走訪了部分地區空管局,回收調查問卷660余份,查閱執法案卷近百份。經過梳理匯總,形成了《通航監管專項督查問題清單》,包含問題182項。其中,頂層設計77項,制度執行49項,行政審批26項,執法規范17項,其他問題13項。
顧曉紅表示,從通航監管的角度看,問題清單可以概括為4個方面突出問題:一是通航監管過嚴現象比較普遍﹔二是審批事項辦理程序復雜,效率偏低﹔三是行政執法行為不夠規范﹔四是部分通航企業對規章制度的理解認識不到位。
形成問題清單后,民航局開始了專項督查整改。從2017年12月開始,進入整改階段。局機關相關司局和單位非常重視,主動施策,抓緊推進整改。有的召開內部專題會議,深入分析問題成因,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計劃,責任落實到人﹔有的第一時間下發通知,明確政策要求,糾正違規監管行為﹔有的抓緊開發網上信息系統,為行政相對人異地辦理業務提供更多便利﹔有的主動組織下屬單位,對近期通航運行保障情況開展自查﹔有的在完成整改任務的基礎上,進一步創新監管方式,提出了改善監管機制的新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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