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成都市紀委通報5起近期查處的扶貧領域違紀問題典型案例。
1.成華區龍潭街道新民社區居委會委員李素蘭違紀問題。2012年1月,新民社區領取困難群眾價格補貼款10.5萬元,實際發放7.5萬元(其中,給不符合發放條件人員發放2.76萬元),李素蘭等人對剩余的3萬元價格補貼資金,採取虛報冒領的方式沖抵報銷。李素蘭分得0.5萬元用於個人生活開支,受到開除黨籍處分。新民社區黨支部書記李陽萍、居委會主任葉久國對工作人員監管不力,落實主體責任不到位,受到街道紀工委點名通報批評。
2.郫都區花園鎮麻柳村黨支部書記劉萬林、村主任嚴桂英、婦女主任張秀群違紀問題。2011年,張秀群在具體負責計生家庭獎勵扶助對象調查核實中,未按工作程序開展調查,未召開評議會,擅自填報調查表和評議表,導致不符合條件的袁某領取了2012年至2014年的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金共2880元。嚴桂英作為主管領導,履職不充分,把關不嚴,導致張秀群違紀行為未及時糾正。劉萬林落實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導致村“兩委”班子成員相繼發生違紀行為。張秀群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嚴桂英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劉萬林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3.簡陽市新星鄉平江村黨支部書記張孝志、村主任鐘一權違紀問題。2012年,張孝志、鐘一權違規上報4戶不符合享受危房改造補助對象,致4戶對象騙取危房改造補助資金40000元。同時,鐘一權在為平江村4社社員伍某辦理五保手續中接受吃請。張孝志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鐘一權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4.簡陽市雲龍鎮中峰村2社社長曹永忠違紀問題。2015年8月,曹永忠未按要求對不符合政策條件的貧困戶對象進行篩選、統計並做好清退工作,導致2戶不符合政策的村民作為貧困戶保留下來,直到2017年8月才被清退。曹永忠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5.金堂縣福興鎮金福村村主任唐春瓊違紀問題。唐春瓊在負責民政低保管理和印章管理工作中,未嚴格落實相關要求,隨意增設低保申請條件。2017年9月30日,讓辦事群眾黃某跑“冤枉路”,同時,未按照縣民政局、縣公安局相關要求,違反規定蓋空白印章。唐春瓊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成都市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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