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心村”治理面臨四難題

2017年12月22日08:24  來源:農民日報
 
原標題:“空心村”治理面臨四難題

近年,受多種因素影響,不少村庄中心地帶宅基地出現閑置,“空心村”浪費了有限土地資源,破壞了農村景觀布局,制約了新型社區建設步伐。當前“空心村”治理面臨四個難題,需要予以關注。

一是觀念改變難。雖然近年對村居宅基地實行以鄉鎮為單位扎口管理,但是部分農村群眾以前劃撥的宅基地仍繼承使用,致使宅基地隻增不減。同時,不少農村一些年輕人成家立業后在村庄另建新居,且建新不交舊。二是政策不健全。當前指導城鎮建設的法律法規對宅基地問題規定沒有針對廢棄、老舊宅基地的處置辦法。近幾年,利用增減挂鉤等試點政策,通過實施規劃調整、拆舊建新、合村並點,解決了部分農村宅基地閑置問題。但由於一部分村庄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立項要求,增減挂鉤項目不允許立項。三是規劃管理不到位。近年不少地方編制了社區建設規劃,但僅限於部分經濟條件好、區域位置優越的村居。大多數村庄農民建房盲目性和隨意性較大,忽視對老舊宅基地的改造利用,閑置舊宅基地數量也不斷擴大。四是資金落實難。“空心村”治理資金主要來源於招商引資、村企聯合和自籌資金。除城郊的“空心村”因城鎮化建設得到有效整治外,絕大多數“空心村”因資金問題沒有啟動治理。有少部分“空心村”結合土地增減挂鉤項目開展治理,但以“空心村”名義列支的專項資金極為有限。

為強化“空心村”治理,筆者提出以下建議:引導群眾觀念轉變。強化對《土地法》等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在廣大群眾中形成宅基地屬集體所有、按規劃用地、建新宅必須退舊宅等共識。加強村庄規劃。加大規劃投入,列支專項資金用於編制村庄(社區)規劃。基層建立健全專門規劃管理機構,從嚴控制農村建設用地以及宅基地用地規模。完善相關法規政策。盡快完善相關政策,修改相關法律法規,實行宅基地統一管理,嚴格落實一戶一宅政策。對“一戶多宅”問題,通過市場化手段進行回收,逐步形成農村宅基地退出補償機制。加大投資。設立專項資金,分期分批治理“空心村”。將土地整理與新農村建設相結合,開展農村居民點整理,實行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挂鉤,合理配置土地資源。(謝詩曉)

(責編:朱小羽(實習生)、章斐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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