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獵狐行動”5年獵回外逃經濟犯罪“狐狸”3317人

2017年11月02日22:11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11月2日電(記者 劉奕湛)記者2日從公安部獲悉,5年來,全國公安機關在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和公安部黨委的統一領導下,按照“天網”行動總體部署,深入推進緝捕在逃境外經濟犯罪嫌疑人的“獵狐行動”,共從120多個國家和地區抓獲逃犯3317人,追回涉案贓款數十億元。

據介紹,包括閆永明、宋密秋等一批重大經濟犯罪逃犯被緝拿歸案、繩之以法,並協助紀檢、檢察、海關等部門緝捕境外逃犯252名,有力服務了反腐敗斗爭大局。5年來,公安部先后派出258個緝捕工作組,協調相關國家執法部門抓獲並遣返一大批逃犯,最大限度地強化了專項行動的規模效應和震懾力、影響力。對於重大新發案件,秉持快偵快破、快追快回的理念,全力開展緝捕。各地還充分運用信息化建設成果,抓獲一批變換身份甚至整容的逃犯。2016年上海市公安機關成功抓獲潛逃17年、變換身份並取得外籍的重大合同詐騙犯罪嫌疑人周某某。

今年8月,作為落實中美兩國元首海湖庄園會晤的實際舉措,美方向我遣返1名多地立案、涉案金額高達40億元的重大紅通逃犯周某某。對與我簽訂並實施引渡條約的國家,在查明犯罪事實、查清資金流向、查實人員信息的基礎上,提請國際刑警組織發布紅色通報,請求相關國家緝捕犯罪嫌疑人並引渡回國。

據了解,5年來,全國公安機關共從希臘、保加利亞、意大利、秘魯、西班牙、俄羅斯、阿聯酋、法國、匈牙利等國家和地區成功引渡16名逃犯﹔先后從加拿大、澳大利亞、新西蘭等國家和地區成功勸返逃犯17名。

各地公安機關通過國際執法合作,擠壓境外逃犯退還犯罪所得、回國接受審判。江蘇公安機關通過執法合作,兩次共從境外追繳贓款1.2億元。今年以來,全國公安機關會同有關部門深入開展“適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案件違法所得沒收程序追贓”專項行動,共從境外追繳涉案贓款14.82億元。

(責編:馮人綦、曹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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