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內蒙古自治區紀委消息:日前,經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批准,內蒙古自治區紀委對鄂爾多斯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包生榮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包生榮違反廉潔紀律,收受他人所送禮金、禮品﹔違反組織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干部任用、資源配置、項目資金審批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濫用職權,違規轉讓煤炭資源造成國有資產損失。其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及濫用職權,違規轉讓煤炭資源造成國有資產損失的問題涉嫌構成犯罪。
包生榮身為黨員領導干部,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其違紀行為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給黨的事業和形象造成嚴重損害,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參照《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內蒙古自治區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批准,決定給予包生榮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內蒙古自治區紀委)
包生榮簡歷
包生榮,男,蒙古族,1960年3月出生,籍貫科右中旗,碩士,1983年7月參加工作,1986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83.07-1996.03 伊克昭盟計劃委員會工作,歷任財貿科科長、綜合科科長、投資科科長﹔
1996.03-1996.09 挂職任伊金霍洛旗烏蘭木倫鎮副鎮長﹔
1996.09-2000.09 杭錦旗人民政府副旗長(其間:1997.09-1998.07在內蒙古黨校縣級領導工業經濟培訓班脫產學習)﹔
2000.09-2001.03 杭錦旗黨委副書記,旗人民政府代旗長﹔
2001.03-2005.04 杭錦旗黨委副書記,旗人民政府旗長(其間:2001.05-2001.11挂職任廣東省開平市市長助理)﹔
2005.04-2009.02 杭錦旗黨委書記﹔
2009.02-2012.11 鄂爾多斯市財政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2.11-2012.12 鄂爾多斯市財政局黨組書記﹔
2012.12-2013.01 鄂爾多斯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市財政局黨組書記。
2013.01 鄂爾多斯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市財政局黨組書記。(簡歷摘自中國經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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