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太原7月30日電(記者呂夢琦)7月30日,中央第二環境保護督察組向山西省委、省政府反饋了環保督察情況。督察指出,近年來山西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取得積極進展,但環保形勢依然嚴峻。
4月28日至5月28日,中央第二環境保護督察組對山西開展環保督察。督察認為,2013年以來,山西省累計淘汰落后鋼鐵產能1498萬噸、焦炭3507萬噸,年均完成造林面積400余萬畝,2016年全省森林覆蓋率比2013年提高2.47個百分點,環境保護工作有了積極進展。
山西省高度重視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工作,嚴查嚴處群眾舉報環境案件並向社會公開。截至6月底,督察組交辦的3582個環境問題舉報已基本辦結,責令整改2485家,立案處罰856家,罰款7179.7萬元﹔立案偵查22件,拘留61人﹔約談1589人,問責1071人。
督察指出,山西環境保護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有:
一是重發展、輕保護問題較為突出。山西省一些領導干部對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擺位不夠,重發展、輕保護的觀念沒有得到有效扭轉。一些地方面對突出環境問題強調客觀因素多、主動作為少,漠視群眾環境訴求,往往在上級督促或媒體曝光后,才被動應對,有的甚至被多次督查約談后,仍行動遲緩。
二是不作為、慢作為問題多見。例如,山西省發改委在產能置換方案未獲確認的情況下,於2016年1月違規對山西中鋁華潤有限公司50萬噸電解鋁項目予以備案﹔未經環評審批,於2015年12月違規核准朔州市神頭發電二期項目和長治市漳澤發電項目。
三是大氣和水環境形勢嚴峻。山西省2016年PM2.5、PM10平均濃度同比分別升高7.1%、11.2%,今年以來大氣環境質量仍呈惡化趨勢。汾河水質長期處於劣Ⅴ類,桑干河流域水質明顯惡化。焦化、鋼鐵等行業應於2015年底前完成環保提標改造,但實際僅約三分之一企業按時完成改造任務。已完成提標改造的多數焦化企業也不能穩定達標,煙粉塵無組織排放嚴重。
四是生態破壞問題依然突出。盡管山西省出台了泉域水資源保護條例,但泉域重點保護區禁止開發的規定始終落實不到位。煤炭資源長期過度開發已導致洪山泉、郭庄泉等6個岩溶大泉斷流干涸或流量銳減。自然保護區違法違規開發問題突出,桑干河省級自然保護區2013年以來違法新建項目12個。
督察強調,山西省應根據《環境保護督察方案(試行)》和督察反饋意見要求,抓緊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個工作日內報送國務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實情況要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向社會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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