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日前聯合發布《關於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為准確把握《解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內容,切實提高社會公眾對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社會危害性的認識,最高人民檢察院16日發布了6個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典型案例。
在6個案例中,有涉及國家工作人員與銷售商勾結,買賣嬰兒信息數量達幾十萬條的案例﹔有在遠程、非接觸的狀態下跨省區、多地域的犯罪﹔還有通過百度及QQ向他人購買學生個人信息,冒充學校及教育局工作人員騙取錢財的案例等等。
最高檢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這6個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典型案例從不同角度反映了檢察機關依法履行審查批捕、審查起訴、立案監督等檢察職能。檢察機關嚴把案件事實關、証據關和法律適用關,准確指控犯罪,有力懲治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並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對各地辦理此類案件,正確適用法律和司法解釋,規范統一司法,具有較強的參考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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