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11月15日電 據環境保護部網站消息,近日,中央第二環境保護督察組向黑龍江省反饋督察情況。督察指出,黑龍江省環境保護工作存在部署期間降低標准、放鬆要求﹔自然保護區違法違規開發建設等問題。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環境保護督察的重要決策部署,2016年7月19日至8月19日,中央第二環境保護督察組對黑龍江省開展了環境保護督察,並形成督察意見。經黨中央、國務院批准,督察組於2016年11月15日向黑龍江省委、省政府進行了反饋。反饋會由陸昊省長主持,楊鬆組長通報督察意見,王憲魁書記作表態發言,黃潤秋副組長,督察組有關人員,黑龍江省委、省政府領導班子成員及各有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等參加了會議。
督察認為,近年來,黑龍江省委、省政府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的決策部署,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樹立“綠水青山是金山銀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銀山”的發展理念,研究出台《關於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實施意見》《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環境保護工作職責》等政策措施,不斷強化對環境保護工作的組織領導。
黑龍江省積極推進生態環境保護,全面停止天然林商業性採伐,實施黑土地保護重大工程和減農藥、減化肥、減除草劑等農業“三減”行動。加強自然保護區建設,全省已建立自然保護區251個,其中國家級保護區40個,數量居全國之首。積極推進大氣和水污染防治,實施興凱湖、鏡泊湖、五大連池等水質較好湖泊生態環境保護工程,以及鬆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項目,開展供熱、供水、供氣,污水治理、垃圾治理等“三供兩治”工程,積極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經過努力,黑龍江省2015年地表水河流水質I至III類比例比2010年提高17.8個百分點,“十二五”期間鬆花江流域干流水質由輕度污染轉為良好,2016年上半年全省PM2.5和PM10濃度均值同比均下降20%以上,“十二五”期間全省森林覆蓋率提高1.5個百分點。
黑龍江省高度重視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工作,按照邊督邊改要求,認真辦理督察組交辦的群眾來電來信舉報案件,並將查處結果向社會公開。截至目前,督察組轉辦的群眾舉報案件已基本辦結,責令整改1034件,立案處罰220件,拘留28人,約談32人,問責13個黨組織、20個單位和560人。
督察指出,黑龍江省環境保護工作雖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一些領域和區域環境問題突出,與中央要求和群眾期盼仍有明顯差距。存在的主要問題有:
一是工作部署存在降低標准、放鬆要求現象。《黑龍江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將國家要求的“到2020年底,縣城、城市污水處理率分別達到85%、95%左右”降低到“80%、90%左右”。《黑龍江省大氣污染防治行動方案(2016-2018年)》將鋼鐵企業燒結機和球團生產設備安裝脫硫設施時間由國家規定的2017年推遲到2018年。《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落實不到位,2013年10月以來,全省新增注冊每小時10蒸噸及以下燃煤小鍋爐3031台﹔全省燃煤電廠316台在產機組中,有274台未完成治污設施改造,難以穩定達標。2014年以來,沒有按照《黑龍江省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細則》規定,對省直相關部門工作情況進行年度考核,也未對2015年未完成治理任務且空氣質量惡化地區實施問責。
一些地市環保壓力傳導不夠,七台河、雙鴨山等地市環保重點任務推進緩慢、問題突出,但2013至2015年市委常委會卻未專題研究過生態環保工作。在與干部談話中,一些干部反映,全省環境保護一崗雙責沒有落實到位,自然保護區管理、黃標車及小鍋爐淘汰、秸稈禁燒等方面存在部門監管責任不履行、不落實等問題。
二是自然保護區違法違規開發建設問題嚴重。大慶市杜爾伯特縣將濕地謊稱為既有耕地,向上級申報在扎龍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實施開發項目,並獲得批准,造成保護區內10000多畝濕地被毀。2012年以來,省農墾總局牡丹江管理局八五六農場、興凱湖農場在興凱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違規開墾耕地,造成2500多畝草地被毀﹔建三江管理局、齊齊哈爾管理局所屬農(牧)場未經有關部門批准,擅自在撓力河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烏裕爾河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實施11個綜合開發項目。
2015年,大慶市肇源縣水務局批准《肇源縣鬆花江干流河道採砂管理規劃(2015-2018年)》,確定的總面積達4000余畝的9個可採區,全部位於肇源沿江濕地自然保護區內﹔2011至2014年,肇源縣有關部門違規發放採砂許可並收取管理費,造成沿江濕地保護區內違規採砂現象猖獗,河道破壞嚴重。另外,2012年以來,饒河東北黑蜂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核心區非法新建4處採砂場﹔紅興隆管理局紅旗嶺農場在撓力河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緩沖區違規開展旅游設施建設和旅游經營活動。
三是哈爾濱市環境治理工作推進不夠有力。近年來,哈爾濱市冬季大氣污染嚴重,重污染天氣頻發,嚴重影響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督察發現,全市16家燃煤電廠中9家長期超標排放﹔455台每小時10蒸噸以上燃煤鍋爐中309台未完成污染治理設施改造。燃煤鍋爐淘汰不實,南崗、香坊兩區2015年上報已淘汰的165台燃煤小鍋爐中有48台實際沒有淘汰。
阿什河流經哈爾濱市香坊、道外區后,水質明顯惡化,成為鬆花江一級支流中唯一劣Ⅴ類水體,2015年入鬆花江口內斷面化學需氧量、總氮、總磷平均濃度,與2013年同比分別上升8.8%、12.4%和5.2%。沿岸畜禽養殖業管理無序,生活垃圾隨意傾倒,廢舊塑料加工等小企業污染嚴重,每天還有近萬噸生活污水直排入河。截至2015年底,哈爾濱市仍有4個縣(市)垃圾無害化處理項目未建成投運,每天1200多噸生活垃圾不能得到有效處理。哈爾濱市向陽垃圾填埋場、雙琦環保資源利用有限公司分別存在偷排滲濾液和違規堆存垃圾焚燒飛灰等問題。
四是部分區域環境污染嚴重,群眾反映強烈。黑龍江省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較低,目前,全省仍有臨時性垃圾堆放場所280余處,累計堆存垃圾9300多萬噸,嚴重污染周邊環境。鶴崗市每天產生1000多噸生活垃圾全部填埋在城市周邊廢礦坑、採砂坑中,群眾反映強烈。肇蘭新河污染問題突出,2015年該河入呼蘭河斷面化學需氧量、氨氮平均濃度分別為86.4mg/L和11.0mg/L,超過地表水V類標准1.2倍和4.5倍,水體污染十分嚴重,局部發黑發臭。牡丹江市陽明區木材加工企業群大量配套鍋爐冒黑煙問題突出﹔億豐城市煤氣有限公司兩座3.3米搗固焦爐未按規定淘汰,長期違法生產,環境污染嚴重。齊齊哈爾市中心城區污水處理廠10余萬噸污泥堆存於嫩江行洪區內,對嫩江水環境安全構成嚴重威脅。牡丹江、鶴崗、綏化和黑河等4個城市2015年PM10平均濃度較2013年不降反升,其中綏化、黑河上升幅度分別達到13%和32%。
督察進駐期間,群眾還對哈爾濱市化工路區域5家化工和熱電企業、哈爾濱小嶺水泥有限公司、齊齊哈爾化工集團公司、雙鴨山建龍鋼鐵等企業大氣污染問題反映強烈。
督察要求,黑龍江省各級黨委、政府要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要求,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和指示精神,牢固樹立綠色發展理念,將生態環境保護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強化黨政同責和一崗雙責,切實落實好黨委、政府環境保護主體責任。加快推進各項重點環保工作,下大力解決哈爾濱市冬季大氣污染問題,堅決糾正各種毀林毀濕毀草開墾問題,積極回應群眾訴求,加大突出環境問題綜合整治力度。依法依規嚴肅責任追究,對督察中發現的問題,要責成有關部門進一步深入調查,厘清責任,並按有關規定嚴肅問責。
督察強調,黑龍江省委、省政府應根據《環境保護督察方案(試行)》要求,抓緊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個工作日內報送國務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實情況要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向社會公開。
督察組還對發現的問題線索進行了梳理,將按有關規定向黑龍江省委、省政府進行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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