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14日消息,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應急處置預案》(以下簡稱《預案》)。同時,經國務院批准,財政部還印發了《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分類處置指南》。根據《預案》和《指南》,我國將建立地方性債務風險分級響應機制,實施債務高風險地區財政重整。《預案》還明確,地方政府依法承擔地方政府債券的全部償還責任,中央實行不救助原則,升級政府對本地區政府性債務風險應急處置負總責,省以下地方各級政府按照屬地原則各負其責。
根據《預案》和《指南》,建立分級響應機制,按照政府性債務風險事件的性質、影響范圍和程度等情況,合理劃分Ⅰ-Ⅳ級風險事件級別,相應實行分級響應和應急處置。市縣政府年度一般債務付息指出超過當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10%的,或者專項債務付息支出超過當前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10%的,必須啟動財政重整計劃。
《預案》區分不同債務類型提出處置原則,實現債權人、債務人依法合理分擔債務風險。具體而言,地方政府債券由地方政府依法承擔全部償還責任。非政府債券形式的存量政府債務,債務人為地方政府及其部門的,必須在國務院規定的期限內置換成政府債券,地方政府承擔全部償還責任。債務人為企事業單位等的,經地方政府、債權人、企事業單位等債務人協商一致,可以按照合同法有關規定分類處理。對存量或有債務,依法不屬於政府債務,涉及地方政府及其部門出具無效擔保合同的,地方政府及其部門依法承擔適當民事賠償責任﹔涉及政府可能承擔一定救助責任的,地方政府視情況實施救助,但保留對債務人的追償權。
值得關注的是,《預案》還對財政重整方案做出了明確。業內指出,財政重整是指高風險地區通過實施一系列增收、節支、資產處置等短期和中長期措施安排,使債務規模和償債能力相一致,恢復財政收支平衡狀態。實施債務高風險地區財政重整,是地方政府債務應急處置的重要內容,也是世界各國普遍採用的做法。
《預案》明確,省級政府應當將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處置納入政績考核范圍。
【“十三五”,我們這樣走過】市場主體創新步伐堅實 “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培育具有全球競爭力的世界一流企業。全面實施市場准入負面清單制度,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支持民營企業發展,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論述,為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指明了方向。“十三五”以來,在一項項惠企政策、改革措施推動下,市場主體實力越發雄厚、活力更加充沛。 【詳細】
【總書記擘畫高質量發展】共享發展,民生改善奔小康 高質量發展,是共享成為根本目的的發展。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們的奮斗目標。”疫情防控期間如何全力醫治患者拯救生命、兜牢民生底線?扶貧產業是否落地生根、易地搬遷群眾能否穩定就業?改革發展成果怎樣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眾?總書記在國內考察中訪民情、察民意、問民生,殷殷囑托和深切關懷體現了大黨大國領袖真摯的人民情懷。 【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