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背景:東盟和對話國的主要合作機制

2016年09月06日23:30  來源:新華社
 
原標題:新聞背景:東盟和對話國的主要合作機制

  新華社北京9月6日電 新聞背景:東盟和對話國的主要合作機制

  並期舉行的第28屆、29屆東盟領導人會議6日在老撾首都萬象拉開帷幕。之后還將舉行東亞合作領導人系列會議,包括第19次中國-東盟(10+1)領導人會議暨中國-東盟建立對話關系25周年紀念峰會,第19次東盟與中日韓(10+3)領導人會議,以及第11屆東亞峰會(10+8)。

  “10+1”、“10+3”和“10+8”是東盟與對話國間的主要合作機制。

  【“10+1”】

  “10+1”是指東盟10國分別與中日韓3國(即3個“10+1”)合作機制的簡稱,是中國參與東亞合作的基礎。

  1997年12月16日,首次東盟-中國領導人非正式會議在馬來西亞首都吉隆坡舉行,會議確立了中國與東盟面向21世紀的睦鄰互信伙伴關系。2003年10月8日,第七次東盟-中國領導人非正式會議在印度尼西亞巴厘島舉行,會議確立了中國與東盟面向和平與繁榮的戰略伙伴關系。

  2010年1月,中國-東盟自貿區如期全面建成。2016年7月,中國-東盟自貿區升級有關議定書生效。目前,雙方正積極推進落實中國-東盟戰略伙伴關系第三份《行動計劃》。2016年是中國-東盟建立對話關系25周年,雙方合作正從快速發展的“成長期”加快邁入提質升級的“成熟期”。

  “10+1”確定了五大重點合作領域,即農業、信息通信、人力資源開發、相互投資和湄公河流域開發。除了與中日韓3國舉行每年機制化的“10+1”會議外,東盟還與其他域外國家展開不定期的“10+1”對話合作。

  【“10+3”】

  “10+3”是指東盟10國和中日韓3國合作機制的簡稱,是建設東亞經濟共同體、推進東亞合作的主渠道。

  1997年12月15日,首次東盟-中日韓領導人非正式會議在馬來西亞舉行,東盟各國和中日韓三國領導人就21世紀東亞地區的前景、發展與合作問題坦誠、深入地交換了意見,並取得廣泛共識。“10+3”合作進程由此啟動。

  “10+3”已經建立了65個對話與合作機制,其中包括外交、財政、經濟、勞動、農林、旅游、環境、衛生、打擊跨國犯罪、文化、能源、信息通信、社會福利與發展、科技、青年、新聞及教育共17個部長級會議機制。

  【“10+8”】

  “10+8”是指東盟10國與中國、日本、韓國、印度、澳大利亞、新西蘭、美國和俄羅斯8國的合作機制。

  2005年12月14日,東盟10國和中國、日本、韓國、印度、澳大利亞、新西蘭6國的國家元首或政府首腦在吉隆坡舉行首屆東亞峰會,也被稱為“10+6”峰會。

  2011年11月,在印尼巴厘島舉行的第六屆東亞峰會上,美國和俄羅斯首次成為東亞峰會成員國,東亞峰會機制也由此擴大到“10+8”。目前,東亞峰會成員國總人口和經濟總量已佔世界的50%以上,是連接東亞合作和亞太合作的重要平台。

  東亞峰會作為東亞合作機制的重要補充,自成立以來堅持“領導人引領的戰略論壇”性質,按照政治安全對話和經濟合作雙軌並進的基調,堅持東盟主導、協商一致、照顧各方舒適度等既定原則,為增進各方互信、推進區域合作發揮了積極作用。

  在過去十年裡,東亞峰會積極推進成員間戰略對話,推動能源與環保、金融、教育、公共衛生、災害管理、東盟互聯互通六個重點領域合作,地區影響和作用不斷上升。

(責編:袁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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