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旅游局將《旅行社條例》和《中國公民出國旅游管理辦法》合並修訂為《旅行社條例(修訂草案送審稿)》,條例草案對不合理低價游、強制購物等問題作出了相應規定,並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條例草案能否直擊低價競爭、執法難、維權難等痛點,有效解決行業痼疾?
“一日游”真正游覽不到1小時
清晨6點出發,晚上8點半解散,十幾個小時的“一日游”行程中,真正核心區游覽時間隻有不到一個小時,大部分時間被導游安排在購物店和自費景點……這是近日在北京體驗八達嶺長城“一日游”的經歷。
這個團費100元的“一日游”產品是在名為“北京金馬國旅”的網站上預訂的。當天一早,旅行團在集結了大約40名游客后出發。車行沒幾分鐘,導游就要求每位游客再交150元“補齊團費”,其中還包括一處觀看演出的費用。
時至上午10點半,在僅僅半個多小時的水關長城參觀后,“一日游”變成了徹頭徹尾的“一日購”。隨團被陸續帶往5個涉及購物的場所,均被強制停留一定時間。
“八達嶺長城沒看著,反倒擔驚受怕,花錢還得賠笑臉。”從遼寧阜新來京旅游的鄭大爺一家五口、爺孫三代,交了團費1300元,“補交”了750元,還被強制消費了1000元。
發現,回扣仍然是整個違法宰客過程中最為重要的利益驅動。在體驗北京“一日游”過程中,導游在一家特產店直言:“我隻在特產店拿服務費,你們消費100塊我才提成5塊,要是你們隻消費百八十塊就別回來了。”
新條例需要直面實操難題
對於遭遇“強迫購物”后的維權問題,新條例草案第四十八條中指出,旅游者有權在旅游行程結束后30日內,就其所購物品和參加另行付費旅游項目費用,要求旅行社為其辦理退貨並先行墊付退貨貨款、退還另行付費旅游項目的費用。
中國未來研究會旅游分會副會長劉思敏認為,在條例落地實施過程中,游客的取証比較關鍵,需要能証明是被強迫、欺騙購買,或者需要証明購買的物品是假貨。這就要求游客提前保留好發票、視頻等相關証據。
值得關注的是,“運動式”的聯合執法對強迫購物等行業痛點的打擊力度仍然有限。以北京為例,2015年北京旅游總人數2.73億人次,外省來京游客1.63億人次。了解到,北京隻有市級旅游管理部門有執法大隊,除延慶、昌平組織一定數量執法隊伍外,各區沒有相關設置,遠不能適應形勢需求。
“執法力度不夠的問題主要是旅游執法力量相較於龐大的旅游市場、旅游企業、旅游人群而言,明顯不足。這不僅是旅游執法的問題,而是整個社會各行各業的監管都面臨的現實問題。”北京市法學會旅游法研究會理事李廣認為,對於違法經營行為,不但要法律規定上進一步完善,同時也需要旅游經營企業有一定的守法意識、旅游者有市場辨別能力。
安徽大學旅游管理系副主任李經龍認為,針對以往出現一些小作坊式旅行社“打一槍換一個地方”的特點,未來要將新條例草案與《旅游經營服務不良信息管理辦法》相結合,加大對“黑名單”旅行社和個人的處罰力度,提高相關規定的威懾力及處罰案例的警示意義。(記者 魯暢 方問禹 張紫赟 龐明廣)
【“十三五”,我們這樣走過】市場主體創新步伐堅實 “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培育具有全球競爭力的世界一流企業。全面實施市場准入負面清單制度,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支持民營企業發展,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論述,為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指明了方向。“十三五”以來,在一項項惠企政策、改革措施推動下,市場主體實力越發雄厚、活力更加充沛。 【詳細】
【總書記擘畫高質量發展】共享發展,民生改善奔小康 高質量發展,是共享成為根本目的的發展。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們的奮斗目標。”疫情防控期間如何全力醫治患者拯救生命、兜牢民生底線?扶貧產業是否落地生根、易地搬遷群眾能否穩定就業?改革發展成果怎樣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眾?總書記在國內考察中訪民情、察民意、問民生,殷殷囑托和深切關懷體現了大黨大國領袖真摯的人民情懷。 【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