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漂”租房樣本調查:超四成吃過中介的虧

馮彪

2016年05月17日09:04  來源:央廣網
 
原標題:“北漂”租房樣本調查:超四成吃過中介的虧

“北漂”租房樣本調查:超四成吃過中介的虧

  “不租房不知道北京的房租有多貴,不租房不知道在北京租房有多苦。”這是一位在北京租房的北漂的一句心裡話。

  房租貴、租房苦的背后,一方面是租賃需求多,但是房源少,自然導致租房難,另一方面則是住房租賃企業的稅費負擔大概在17%左右,成本高導致企業進入租賃市場的動力不足。

  如何破解“房租貴、租房苦”?5月4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明確提出實行購租並舉,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系列措施包括發展住房租賃企業、推進公租房貨幣化、完善稅收優惠政策、強化監管等。專家認為,這些措施的落地,有望為行業發展迎來春天。

  經歷五年的租房生涯后,李川(化名)終於湊夠了首付款在北京大興區買上了房。他告訴:“五年裡,每年房租都在上漲,我也搬了三次家。孩子快兩歲了,考慮到以后入學方便,還是買套房心裡踏實。”

  同樣在北京工作的王晨(化名)就沒那麼幸運了,畢業兩年的她目前還隻能選擇租房。王晨住在北京北五環外的一間面積約15平方米的隔斷間裡,一床一桌一衣櫃已讓房間顯得擁擠。她每月需要支付1500元的房租,水電氣網費也需額外支付。

  “第一次租房時,中介稱續租時不再收中介費,但是我續租時中介不僅漲了房租,還以合同費的名義收了500元。”她對說,由於不想搬來搬去,隻好任由中介“宰割”了。

  住建部副部長陸克華近日表示,2014年在對北京市3萬多名年輕人住房狀況調查后發現,43.8%的人都表示在租房的過程當中遇到了中介的不良行為。

  一個樣本 租房續租遭遇變相中介費

  對於我國城市居民來說,解決住房需求的主要方式有購房和租賃兩種。

  中國房地產估價師與房地產經紀人學會秘書長柴強告訴,發達國家租賃住房的比例一般佔到40%到60%,購買和租賃在解決居民住房需求中同等重要,但是我國目前存在“重購輕租”的現象,住房自有率在80%至90%,租賃住房多為年輕人不得已的暫時過渡性選擇。

  “高房價增加了居民的經濟負擔。但即便是買了房,也可能離工作區域很遠,出行麻煩。住房的便利性不夠好。”中國人民大學土地與政策研究中心主任葉劍平說。

  然而,恐怕每個租房者都有一部辛酸史。搬遷頻繁,租賃市場不規范,權利不平等也成為人們“棄租換購”的原因。

  王晨第一次租房時按一個月房租的價格向中介繳納中介費,本想著續租時能避免中介費的負擔。“可惜還是沒想到,續簽合同的時候,才發現除房租、保潔費、網費之外,還多出個500元的合同費。”她說。

  柴強對表示,這明顯是不合理的,因為中介的居間服務在第一次出租時就完成了,續租就不應再額外收取費用。

  一位房屋中介人士向透露,如果承租人選擇不續租對中介更有利,這樣中介能將住房租給其他人,又能獲得中介費。因此,中介經常會用漲房租或其他名義來變相收取中介費。

  中介的“算盤”恰好算中了承租人的軟肋。王晨對說:“如果再另找中介租房,還得再支出1500元的中介費,搬家也麻煩。所以500元合同費也隻得認了。”

  王晨的遭遇並非特例,陸克華在5月6日的新聞發布會上表示,2014年在對北京市3萬多名年輕人住房狀況調查后發現,43.8%的人都表示在租房的過程當中遇到了中介的不良行為,例如虛假房源信息、欺詐中介費等。

  在租房需求旺盛,房源稀缺的北京,中介也並不擔心住房租不出去。2014年58同城研究院發布的《北京租房行業研究報告》顯示,北京每天約有20萬人在租房。

  “我隔壁那位小伙計劃搬家,距租約到期還有1個月,中介已帶其他租客來看房了。”王晨說。

  在葉劍平看來,大城市住房租賃市場總體仍然是賣方市場,承租人相對弱勢。對於承租人來說,在其承租權益受到侵害時,其終止合約或換租的搜尋成本和搬家成本是巨大的,而這部分都需要承租方來承擔。

  一項調查 受訪者從未攤上降租好事

  除了中介的不規范行為影響租房體驗,住房售價上漲,租金也必然水漲船高,房屋租金年年漲也讓承租人沒有安全感。

  葉劍平在北京做過一項500人的微觀調查顯示,從2011年~2013年間,租金水平持續上升,500名受訪者竟然沒有一例承租住房租金下跌。三年漲幅均值為38.33%,其中最大漲幅達到基期(2011年)的2.53倍。

  “我國現有法律中並沒有涉及限制租金漲幅的法律條文,再加上住房購買價格持續保持在高位,因此,租房成本會不斷增加,但購買住房后可以再賣出賺差價,這就擠出了部分租賃需求轉向購房。”葉劍平對說。

  據了解,在住房租賃市場發達的德國,政府對房租進行了嚴格限定。德國政府會根據當地實際房租情況,制定並公布“租房價格表”,該表會兩年更新一次。房東給出的租房價格隻能根據“租房價格表”上下波動,如高於價格表的20%則可能被視為違法行為,會被罰款。

  “德國的法律傾向於保護承租人的權益。房東不能隨意提高租金,更不能亂趕租客。”葉劍平說。

  此外,租房家庭無法享受與房屋產權人同等的權利,特別是在教育、養老保障、醫療保障等方面,也成為制約租房的一大難題。

  一般來說,有了家庭子女后,選擇購房的概率會明顯增加。李川告訴,他支付了80萬元的首付后,除去公積金抵消的部分,每月需要交4000多元的貸款。盡管生活壓力增加,但是為了孩子以后上學方便,他仍然“棄租換購”。

  “在入學排順位的時候,租房會排在自有房屋后面,因此能否入學還存在不確定性,所以還是‘一勞永逸’的購房比較保險。”李川說。

  而在一些熱門學校或熱門學區,租房者的子女入學則更困難。致電北京朝陽區白家庄小學就被告知,租房者子女無法在該校就讀。

  在葉劍平看來,發展住房租賃市場是一個系統工程,還需要其他社會制度都作相應的調整。“隻有先保障買房和租房同等權利,才能讓承租人有選擇租房的動力。”(記者 馮彪)

(責編:蓋琳(實習)、曾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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