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就《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舉行新聞發布會

侯艷 劉會民

2016年04月29日08:15  來源:央廣網
 
原標題:全國人大就《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舉行新聞發布會

據中國之聲《新聞和報紙摘要》報道,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就《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舉行新聞發布會,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張勇表示,外界對相關政策可能會收緊的擔心是多余的。 相對於草案二審稿,歷經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三次審議的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做了較大修改,明確法律調整范圍,刪除有關駐在期限等規定,對境外非政府組織既有規范,也有鼓勵和保障。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張勇表示,這部法律將為境外非政府組織在我國境內合法有序開展活動提供便利。

張勇:“中國對境外非政府組織來華開展友好的交流、交往、合作一直抱著積極、開放和歡迎的態度,但是,我想也毋庸諱言,的確有極少數的境外非政府組織企圖或者已經做過了危害中國社會穩定和國家安全的事情。所以說,將境外非政府組織在華的活動納入法治軌道,這是中國推行全面依法治國,建設法治社會的必然要求。境外非政府組織的合法權益一定會在這部法律的規范引導之下得到更加充分、更加有力的保障。”

按照規定,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將從2017年1月1日開始實施。

之所以預留8個多月的實施准備期,張勇解釋稱:“一方面是為了方便眾多的境外非政府組織有足夠多的時間去了解、熟悉這部法律的內容,知道自己的權利和義務,另一方面也促使負責這部法律實施的有關機關,在這段時間把相關的具體實施細則制定得更加細致周全,同時也需要培訓相關的工作人員,確保這部法律能夠取得比較好的實施效果。”(記者 侯艷 劉會民)

(責編:蓋琳(實習)、盛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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