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污染修復治理問題引關注 專家:加快立法進程

朱寧寧

2016年04月27日08:14  來源:法制日報
 
原標題:土壤污染修復治理問題引關注 專家:加快立法進程

  26日下午,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對國務院關於2015年度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報告進行分組審議。審議中,多位委員和列席會議的全國人大代表認為,土壤污染與水、空氣污染是相互關聯、相互影響的,鑒於我國當前土地污染狀況觸目驚心,在實施“三大戰役”中,要更加重視土地污染的問題。

  據了解,目前我國雖然在水、空氣污染預防與治理方面相關法律制度及標准制定較為完善,但在土壤污染防治這方面要薄弱一些。因此,委員們建議盡快完成對全國土壤污染的調查,摸清底子,同時加快土壤污染防治法的立法進程。

  盡快啟動土壤污染狀況詳查

  “報告中提到耕地土壤點位超標率為19.4%,可能實際狀況還要嚴重。國家土地污染主要是重金屬污染,這種污染有的不是害一代人,可能要害幾代人,而且土壤污染的降解難度極其大,代價極其昂貴。必須深刻認識土地污染的危害性、嚴重性和治理難度之艱巨。”呂祖善委員強調,在實施“三大戰役”中要更加重視土地污染的問題。他建議,當前必須加大力度制定統一的、明確的土地污染的普查標准和普查范圍。“現在土地污染不光是耕地,城市建設用地污染也有。我認為,當前重點是要搞普查,要定時間表,究竟多少年能把土地普查了,不光是普查耕地,還包括原有城市的邊緣地區耕地,原來是工業園區改為住宅區的,這些也要檢查。這項工作目前不夠強化、不夠明確、不夠具體。隻有在普查以后再來研究治理的方案,所以第一步還是要把底摸清楚。”

  杜黎明委員認為,雖然報告對土地污染防治進行了詳細的介紹,但是仍有許多問題值得研究。首先,關於統計的標准和口徑是否准確。報告中提到“全國土壤總的點位超標率為16.1%”。用點位測量值代表全國土壤總的污染程度是否科學?能不能全面反映當前我國土壤污染的總體情況?仍然需要研究。其次,關於防治土壤污染的力度仍有待加強。土壤防治還沒有達到全面開展大規模的防治,這方面工作顯得十分緊迫突出。

  羅清泉委員認為,報告中雖然列出了一組土地狀況的數據,但這組數據是前幾年土地污染調查的結果,還不是很准確。問題在於我們調查點位設置的密度不夠。這樣的調查是不能准確地反映土壤污染狀況的,建議加快實施報告中提出的“啟動土壤詳查”。

  李世明委員也建議抓緊啟動全國土壤污染狀況的詳查,把現狀搞清,為治理和修復打下基礎。

  應進一步加大土地治理財政保障

  “報告指出,重金屬污染防治專項資金37億元,而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106億元,水污染防治專項資金121.5億元,土地污染防治的專項經費僅為大氣污染防治經費的35%和水污染防治經費的30%。而實際上土地污染遠大於大氣污染和水污染的治理難度。”杜黎明委員認為,防治土壤污染的經費有待增加,建議加大財政保障的力度。

  “對土壤污染要做到心中有數,如果心中沒有數,就談不上土壤污染治理。”嚴以新委員說,土壤污染修復之難,難在沒底、沒標、沒錢。沒底是由於土壤的數據缺失,2005年到2013年實施的調查是630萬平方公裡,採量點是比較粗的,起碼大於1平方公裡採一個樣,現在正在細化。修復資金也非常缺乏,我們投入的資金最高要達到6萬億元,在整個“十二五”期間,由於土壤修復的中央財政資金是300億元,和6萬億元相比差得太遠,在土壤修復上需要國家的投入,在政策層面上也要注意採取一些合作的模式,如PPP的模式。從國家長遠戰略的考慮應更加鼓勵社會資本投入到我國的環境治理中。

  加快編制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

  “土壤污染危及糧食安全和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特別是土壤重金屬污染危害是相當大的,必須採取積極有效措施加快土壤污染的預防和治理。”王明雯委員說,“在2013年人代會期間,我提交了兩個建議,一個是‘關於加快土壤污染防治法的立法建議’,一個是‘關於土壤污染的預防與治理的建議’。在2013年4月我曾經參加過環保部召開的土壤環境保護立法兩會代表委員座談會,當時就說土壤污染防治法的草案已經出來。但是幾年過去了,這方面的立法工作沒有實質性進展,建議加快土壤污染防治法的立法進程。”

  “土壤重金屬污染要經過一兩百年的時間才能恢復,治理周期非常長。目前的環境保護法、農業法、土地管理法有很多關於土壤污染的規定,但都是零星的規定,沒有具體的單行法律規定。”全國人大代表劉蕾說,土壤和大氣污染、水污染和廢棄物污染不同,后三種污染比較直觀,土壤污染必須通過對土壤的分析、化驗和農作物的檢測才能發現,土壤污染具有隱蔽性和滯后性,有很大的危害,像農作物減產,還有農產品品質的下降,特別是對地下水、地表水的污染都很嚴重,影響環境質量,危害人體健康。報告中提出要加快編制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建議把這個盡快列入日程。

(責編:程瑤(實習)、盛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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