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特殊情況巡視組可直接向省委書記報告

2016年04月19日08:12  來源:人民網
 

人民網北京4月19日電 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消息, 日前,甘肅省委印發巡視工作實施辦法。辦法明確,省委實行巡視制度,建立專職巡視機構,對市(州)、縣(市、區)和省直部門、省屬企事業單位黨組織進行巡視監督,實現巡視全覆蓋,在一屆任期內對所有巡視對象至少巡視一次。成立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向省委負責並報告工作。省委設立若干巡視組,具體承擔巡視任務,向領導小組負責並報告工作。巡視組實行組長負責制,組長根據每次巡視任務確定並授權。

巡視組的巡視對象和范圍是:市(州)、縣(市、區)黨委和人大常委會、政府、政協黨組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市(州)中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縣(市、區)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黨組主要負責人﹔省委工作部門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省政府部門、直屬機構、人民團體黨組(黨委、黨工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省屬國有企業、事業單位黨委(黨組)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省委要求巡視的其他單位的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對市(州)、縣(市、區)的巡視,應當作為巡視工作的重中之重。

巡視組依靠被巡視黨組織開展工作,不干預被巡視地區(單位)的正常工作,不履行執紀審查的職責。巡視組應當嚴格執行請示報告制度。巡視工作中遇有重要情況和重大問題,應及時向領導小組請示報告。特殊情況下,巡視組可以直接向省委書記報告。

省委對巡視發現的問題和線索作出分類處置的決定后,依據干部管理權限和職責分工,分別移交有關紀律檢查機關、組織部門等單位。根據巡視了解的情況和問題,省紀委、省委組織部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制定談話方案,建議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與被巡視地區(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談話。有關紀律檢查機關、組織部門收到巡視移交的問題或者線索后,應當及時研究提出談話函詢、初核、立案或者組織處理等意見,並於3個月內將辦理情況反饋巡視辦。各級黨委和組織部門應當把巡視結果作為干部考核評價、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對領導巡視工作不力,發生嚴重問題的,對違反規定不支持配合巡視工作,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據有關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對巡視工作人員違反巡視工作紀律,以及被巡視地區(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干擾巡視工作等情形,依紀依規作出處理。

(責編:尹深、仝宗莉)

推薦閱讀

【“十三五”,我們這樣走過】市場主體創新步伐堅實    “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培育具有全球競爭力的世界一流企業。全面實施市場准入負面清單制度,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支持民營企業發展,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論述,為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指明了方向。“十三五”以來,在一項項惠企政策、改革措施推動下,市場主體實力越發雄厚、活力更加充沛。 【詳細】

服務業實現快速發展|我國教師隊伍建設成就斐然 | 我國控輟保學成效顯著 

【總書記擘畫高質量發展】共享發展,民生改善奔小康     高質量發展,是共享成為根本目的的發展。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們的奮斗目標。”疫情防控期間如何全力醫治患者拯救生命、兜牢民生底線?扶貧產業是否落地生根、易地搬遷群眾能否穩定就業?改革發展成果怎樣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眾?總書記在國內考察中訪民情、察民意、問民生,殷殷囑托和深切關懷體現了大黨大國領袖真摯的人民情懷。 【詳細】

開放發展,合作共贏創新局 | 綠色發展,美麗中國邁大步 | 協調發展,補齊短板潛力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