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1月26日電 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消息,根據中央統一部署,2015年7月1日至8月30日,中央第十三巡視組(以下簡稱中央巡視組)對鞍鋼集團公司(以下簡稱鞍鋼)進行了巡視。2015年10月19日,中央巡視組向鞍鋼黨委反饋了巡視意見。根據《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有關規定,現將巡視整改情況予以公布。
全文如下:
一、堅決按照中央要求統一思想和行動,把整改落實作為重大政治任務抓緊抓好
鞍鋼黨委從講政治、守紀律、懂規矩的高度,認真落實中央巡視反饋意見,以對黨和職工群眾高度負責、對鞍鋼發展高度負責的態度,堅決整改、立行立改,以“嚴”的精神、“實”的作風,切實履行巡視整改的主體責任,確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著落。
(一)認真學習中央精神,深刻反思存在的問題。中央巡視組反饋巡視意見后,鞍鋼黨委書記、董事長張廣寧立即組織召開黨委書記辦公會、黨委常委擴大會和黨委中心組學習會,傳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在聽取2015年中央第二輪專項巡視情況匯報時的重要講話精神和王岐山同志的有關指示要求,對照中央巡視組的反饋意見,逐句逐條認真學習,深刻反思,以中央精神統一思想和行動。鞍鋼黨委認為,中央巡視組指出的問題,一針見血、切中要害,反映出鞍鋼黨委對黨要管黨、從嚴治黨認識不深刻,行動不堅決,落實不得力﹔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形勢的嚴峻性和復雜性認識不足,重視不夠,工作不力,近年來企業虧損嚴重,基層腐敗案件頻發,教訓十分深刻。通過認真學習和對照反思,鞍鋼領導班子形成六點共識:一是必須不折不扣地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把從嚴管黨治黨、加強黨對企業的領導落到實處。二是必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政治責任、經濟責任和社會責任落到實處。三是必須堅持黨管干部原則,把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選人用人標准落到實處。四是必須發揮黨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和監督保証作用,把加強國有資產監管、實現保值增值落到實處。五是必須深化改革、調整結構、轉型升級,把“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理念落到實處。六是必須依靠職工群眾,把凝心聚力、團結帶領廣大干部職工打勝扭虧增效和轉型升級攻堅戰落到實處。為此,鞍鋼黨委把做好中央巡視整改工作作為當前最重要、最緊迫的政治任務,切實增強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政治意識和責任擔當,把巡視整改作為加強黨的領導的重要抓手,作為解決問題、堵塞漏洞、深化改革的首要任務,作為改進工作、建強隊伍、推動發展的有利契機,以整改工作成效促進企業改革發展。
(二)加強組織領導,切實扛起整改責任。針對中央巡視組反饋的巡視意見,鞍鋼黨委迅速成立了以黨委書記、董事長張廣寧為組長,黨委副書記、總經理唐復平,黨委副書記、工會主席尹利,黨委常委、紀委書記許質武為副組長的整改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整改工作辦公室,抽調6名專職工作人員集中推進整改工作。制定了《中央第十三巡視組專項巡視鞍鋼集團公司反饋意見整改落實工作方案》,將巡視反饋意見分解為4方面12個專題25個具體問題,細化為87項整改措施,形成了問題清單、責任清單和任務清單。成立了25個專項工作整改小組,由鞍鋼領導班子成員牽頭負責,11個職能部門負責人具體負責,一項一項抓整改落實。鞍鋼黨委書記、董事長張廣寧先后主持召開8次黨委常委會、2次整改工作領導小組會,專題研究部署和推進整改工作。堅持開門搞整改,編發《巡視整改工作簡報》4期,及時通報整改工作進展情況,接受干部職工監督。
(三)突出問題導向,扎實有序推進整改。對中央巡視組指出的問題,鞍鋼黨委以問題為導向,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按照2個月內見階段成效和6個月內基本整改到位兩個節點倒排整改進度,確定整改時間表、路線圖,對整改措施實行看板管理、銷號管理,完成一項,銷號一項,對能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第一時間抓好整改落實﹔對需要進行調研完善的,制定整改推進計劃,按步驟有序整改。在立行立改的同時,對中央巡視中發現的突出問題,集中開展“2+1”專項治理活動,即開展領導人員違反廉潔從業規定、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兩項專項治理和“四資一項目”專項治理,系統整改。重點對領導人員及其親屬和特定關系人違規經商辦企業問題、“小金庫”問題、採購銷售領域以權謀私、利益輸送問題、領導人員履職待遇和業務支出方面問題、領導人員特殊化問題和資金管理、資本運作、資產處置、資源配置和工程項目方面存在的問題,進行專項治理,建立長效機制,從源頭防范類似問題發生。
二、劍指問題,倒逼改革,不折不扣抓好中央巡視反饋意見整改工作
落實中央巡視組反饋意見,鞍鋼黨委堅持扛起責任抓整改、強化教育抓整改、舉一反三抓整改、正風肅紀抓整改、專項治理抓整改、倒逼改革抓整改,一項一項推進,一件一件落實。
(一)治黨不嚴,“兩個責任”落實不力問題的整改情況
針對中央巡視組指出的問題,鞍鋼黨委深刻反思,堅決整改,傳承鞍鋼黨建工作的優良傳統,切實增強黨要管黨、從嚴治黨意識,扛起“兩個責任”,堅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嚴格執行“六項紀律”,加強黨的領導和監督。
1.關於黨的領導層層弱化的問題
一是切實增強管黨治黨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以來歷次全會精神,深刻理解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認真領會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提出的“五大發展理念”內涵,進一步完善黨委中心組學習制度,做到集中學、專題學、研討學,著力在系統掌握科學理論、武裝頭腦上下功夫,在堅定理想信念上下功夫,在指導實踐、推動工作上下功夫,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進一步提高管黨治黨的思想認識,不斷加強和改進黨對企業的領導,以思想自覺引領行動自覺。按照習近平總書記對踐行“三嚴三實”提出的四點新要求,把扎實開展“三嚴三實”專題教育與落實巡視整改工作相結合,鞍鋼黨委書記、董事長張廣寧帶頭講“三嚴三實”專題黨課,帶頭查找和整改“不嚴不實”問題,要求黨員干部做到立根固本,挺起精神脊梁﹔落細落小,注重細節小事﹔修枝剪葉,自覺改造提高﹔從諫如流,自覺接受監督。
二是堅決落實管黨治黨責任。建立完善黨建工作責任制,鞍鋼黨委履行抓黨建工作的主體責任,鞍鋼黨委書記、董事長張廣寧是抓黨建工作第一責任人,班子成員履行“一崗雙責”,做到黨建工作與生產經營和改革發展各項工作同謀劃、同檢查、同考核。建立完善黨建工作制度,制定《鞍鋼集團公司黨委關於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黨建工作的意見》和《鞍鋼集團公司基層黨委工作規則》。成立黨建工作領導小組,定期專題研究黨建工作。試點推行基層黨委書記抓黨建工作項目制和述職制,把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情況納入基層領導班子和黨員領導干部年度考核。建立完善基層黨委書記例會制度、黨群部門例會制度和黨建工作考核評價制度,把黨要管黨、從嚴治黨落到實處。
三是充分發揮黨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堅持積極參與企業重大問題決策,管方向、管目標,落實黨委常委會和全委會議事規則,2015年以來,討論決定深化改革、戰略規劃等重要事項66項,加強改革頂層設計和全程把關,提出帶有指導性方向性意見,保証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落實,保証改革方案的質量,保証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堅持黨管干部、黨管人才原則,管班子、管隊伍,深化“四好”領導班子創建活動,實施領導人員“表率”工程和共產黨員“領航”工程。強化黨委在干部選拔任用和干部考察識別中的主體責任,堅持以德為先,把德才兼備的好干部用到關鍵崗位上。開展黨委書記工作狀況調查研判,對於政治素質好、黨性意識強、年富力強的優秀干部優先安排到黨委書記崗位,2015年以來,共對55名黨委書記進行崗位調整,其中,提職4人,平級交流38人,免職13人(其中因黨政分設免職9人),選優配強各級黨委書記。創新黨管人才方式方法,開展四個序列優秀人才評定工作,共評聘工程技術序列715人、研發序列316人、高技能序列280人、採銷序列4人,享受相應薪酬待遇。加大年輕干部黨性鍛煉和實踐鍛煉,確定為14家基層重點單位選配優秀年輕干部,推行優秀年輕干部跨地區、跨系統、跨單位交流使用。堅持思想政治工作生命線原則,管思想、管引領,把以職工為本,調動職工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作為思想政治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加強思想政治工作,成立黨建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會,制定《關於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鞍鋼集團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的指導意見》,召開鞍鋼思想政治工作推進大會。堅持黨管群團工作,管協調、管服務,加強對群團工作的領導,不斷保持和增強群團工作的政治性、先進性和群眾性。嚴格執行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有關制度,各級領導班子成員帶頭與勞動模范、一線職工、困難職工、科技人員建立聯系制度,廣泛與職工交流,帶領廣大職工群眾迎難而上,化危為機,推動鞍鋼不斷前行。2015年以來,鞍鋼領導班子成員分別到183家基層單位,開展各類調研活動268次。堅持“大下訪”和“大走訪”活動,鞍鋼各級組織共走訪職工34732人次,為13309名職工解決了實際困難,企業黨組織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明顯增強。
四是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健全基層黨組織,做好基層黨組織換屆選舉工作,攀鋼黨委於10月31日召開第八次黨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新一屆黨委和紀委,至11月末,27個基層黨委完成換屆,計劃12月份換屆的有24個,至2016年一季度,將全部完成黨委籌建組和拖期換屆黨委的換屆工作,配齊配強各級領導班子。嚴肅組織生活,落實“三嚴三實”要求,鞍鋼領導班子和各基層黨委分別召開了專題民主生活會,共查擺出問題5066個,制定整改措施5689項,截止11月末,已完成整改4091個問題﹔鞍鋼黨委書記、董事長張廣寧在民主生活會上帶頭查找“不嚴不實”問題,並在鞍鋼黨風廉政建設警示教育大會上向全體黨員進行了通報。落實民主生活會和黨員領導干部參加雙重組織生活會制度,鞍鋼領導班子成員帶頭參加聯系點單位組織生活會,張廣寧同志於11月10日,以普通黨員的身份帶頭參加了所在黨委組織部黨支部的“三嚴三實”組織生活會。加強基礎建設,健全完善黨委委員抓黨支部建設責任制、黨支部工作條例、黨支部基礎工作規范等一系列制度﹔加大基層黨務干部培訓力度,特別是對基層黨委書記、基層黨支部書記進行輪訓,共計培訓39期3200余人次,不斷提高黨務干部的履職能力﹔開展創建“樣板”黨支部活動,樹立4批49個黨支部工作示范基地﹔全面實施黨員目標管理考核制度,深入開展“共產黨員工程”活動、爭創“四優”共產黨員活動和黨員“一帶一”活動,全面加強黨員教育管理工作。2015年以來,共發展黨員465名,處置不合格黨員219名。
2.關於“兩個責任”落實不力的問題
一是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認真落實中央《關於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鞍鋼黨委召開12次書記辦公會、黨委常委會專題研究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制發《關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意見》、《關於鞍鋼集團公司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責任分工的通知》。推動責任層層落實,召開了“全面從嚴治黨落實兩個責任推進會”,制定了“一諾三書”,各級黨委書記簽訂責任書276份﹔各級紀委書記簽訂責任書268份﹔副處級及以上領導人員簽訂“一崗雙責”責任書2338份。鞍鋼領導班子成員在“鞍鋼日報”上率先公開做出廉潔承諾,領導人員、重點關鍵崗位人員簽訂廉潔承諾書4617份。建立約談、報告制度,各級黨委、紀委共約談61名領導人員,聽取下級黨委、紀委報告工作237次,推動“兩個責任”落實。加強內部巡視,通過3次內部巡視共發現5個方面216個問題,已全部完成整改。完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考核與追究辦法》,將“兩個責任”落實情況納入黨建考核評價體系,實行“一案雙查”,嚴肅追究領導和管理責任76人次。對攀鋼黨委近三年未專題研究黨風廉政建設和聽取相關匯報問題責令整改。鞍鋼所有基層單位黨委對此問題進行了舉一反三,系統整改。
二是深化紀檢監察體制改革。制定關於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深化紀檢監察體制改革等三個文件,各級黨委在領導職數和編制定員總量不超的前提下,設置專職紀委書記崗位,目前,鞍鋼199個基層單位配備了專職紀委書記,實現了應配盡配。建立紀委書記考核評價制度,強化對各級紀委、紀委書記履行職責的考核評價工作,對主業意識不強、作用發揮不充分、造成嚴重影響的,實施誡勉談話直至調離崗位。探索實施紀檢監察人員派駐制,已完成對汽車鋼營銷服務中心、原燃料採購中心派駐專職紀檢員。落實查辦案件以上級紀委領導為主的要求、紀委書記副書記提名考察辦法和紀委書記向上級紀委述職制度,指導基層紀委審查問題線索156件,考察基層紀委書記26名,75名紀委書記進行了述職。加強紀委書記和紀檢監察人員業務培訓,每年集中輪訓一次,共計培訓1800余人次。
三是切實把紀律挺在前面。運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通過紀律審查,給予誡勉談話、通報批評252人次,給予警告、嚴重警告和行政記過、記大過等處分56人次,給予撤銷黨內職務、開除黨籍、免職、行政開除等處理38人次,移送司法機關25人。落實紀在法前要求,巡視后移送司法機關的5人均給予黨紀、政紀開除處分。加強線索審查的督辦、督查,修訂《鞍鋼集團公司紀委案件線索管理辦法》,實行線索集體排查、集體討論處置意見機制,召開線索排查會60次,對重要線索召開線索處置會31次,處置線索804條。落實《紀委常委會議事規則》,紀委常委會集體聽取紀律審查情況匯報7次,加強對查辦大案、要案的領導和管理。健全完善“企業紀委牽頭、地方紀委協調、司法機關協助”的紀律審查協調機制,已經加入鞍攀兩地的反腐敗協調領導小組,在查辦“713”、“801”等案件中,積極向上級紀委匯報,取得支持。建立完善紀委牽頭、上下多方聯動機制,利用各部門的專業優勢多渠道發現問題,組織部門向紀委提供領導干部及其親屬經商辦企業問題線索10個,審計部門移送問題線索12個。遵守審查紀律,建立完善工作留痕、責任倒追的紀律審查工作機制。建立完善以案促防、發揮源頭治本作用機制,通過紀律審查提出管理建議30余條,使紀律審查與責任追究、健全制度、強化管理有機統一。
四是嚴肅查辦各級領導人員的違紀問題。落實“抓大”、“抓上”要求,堅決查處十八大后、中央八項規定出台后、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開展后的領導人員頂風違紀行為。處級領導人員立案審查34起,二級單位正、副職級領導人員立案審查7起,享受鞍鋼總經理助理待遇領導人員立案審查3起,一名享受鞍鋼總經理助理待遇領導人員涉嫌嚴重違紀問題已接受組織調查。2015年以來,共查辦大案要案62起。嚴肅處理陳明公車私用、肇事逃逸問題,給予其開除黨籍、行政開除處分。嚴肅查處各單位領導人員公車私用、濫發車補行為,共計查處2起問題,處分8人。嚴肅處理涉嫌違法人員,將陳明、高岩、段斌、謝志軍、黃曉東、劉明友、孟華、周良泉等8人涉嫌違法問題全部處理完畢,給予7人開除黨籍處分,給予3人行政開除處分,給予1人免職處理,與4人解除勞動合同。
五是嚴肅查辦招標採購、工程項目等關鍵領域、關鍵崗位發生的違紀違法案件。2015年以來,共查辦權力集中、資金密集、資源富集、資產聚集等關鍵領域、關鍵崗位違紀違法案件25起。落實中央巡視組要求,嚴肅查辦勞家溝鐵礦案,成立“7.13”聯合專案組,依法嚴肅查處有關人員違紀違法問題。在遼寧省紀委指導下,聯合鞍山市紀委、檢察院、公安局開展工作,全力避免和挽回國有資產損失,對鞍鋼內部有關人員嚴肅追究責任。嚴肅查處上海某公司向鞍鋼銷售假冒進口備件案件,挽回經濟損失,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嚴肅處理攀鋼工程公司特種分公司特大“窩案”,鞍鋼紀委、攀枝花市紀委、攀鋼紀委組成聯合調查組,對攀鋼工程公司特種分公司原經理鞏忱、原總工程師黃勇、原經理助理周良泉、原機械化處主任孟華等人弄虛作假套取現金、私分國有資產、貪污、受賄等塌方式重大違紀違法案件進行了調查。目前,已移送司法機關處理14人,給予黨政紀處分和組織處理18人,收繳違紀違法所得364.6萬元。攀鋼成立整改工作小組,認真清理存在的主要問題,建立完善長效機制。
六是認真核查巡視組移交問題線索。組建了49個紀律審查小組,280名紀檢監察人員和75名財務、審計等人員參加紀律審查工作。經專題研究,鞍鋼一次性追加紀律審查費用預算650萬元,為紀律審查工作提供經費保障。黨委書記、董事長張廣寧對現場巡視工作結束后的紀律審查工作高度重視,主持書記辦公會,4次聽取問題線索處置和紀律審查工作情況,對重點問題親自督辦。中央巡視組專項巡視期間,先后4次移交線索56件,其中轉鞍山市紀委3件,鞍鋼紀委核查53件,現已查結47件,立案調查18人,給予黨政紀處分18人,組織處理4人,問責12人,移送司法機關案件2起,4人接受組織調查。專項巡視結束后2次集中移交線索455件,目前已查結251件,立案調查19人,給予黨政紀處分20人,問責23人,移送司法機關2人,1人接受組織調查。通過審查,扣押款物(挽回經濟損失)約5000萬元,待追索損失近1億元。
(二)“四風”問題突出,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屢禁不止問題的整改情況
針對中央巡視組指出的問題,鞍鋼黨委即知即改,立行立改,開展全系統全流程自查自糾和專項治理活動,加大監督執紀力度,對“四風”問題當頭棒喝,建立健全反“四風”的長效機制,堅決防止“四風”反彈回潮。
1.立行立改。一是整改鞍鋼領導班子成員和辦公廳人員臨時在會展中心辦公問題,8月17日取消會展中心封閉式管理,經11月13日鞍鋼黨委常委會議討論決定分兩步走,第一步先借用鞍鋼鋼鐵研究院辦公樓,領導班子成員和辦公廳人員於2016年2月底前搬入,同鞍鋼總部機關其他部門共同辦公﹔第二步待將來有條件或條件成熟時,在總部所在地尋找合適辦公地址。二是現任和離任領導帶頭清退過去領取的地方獎勵。三是規范解決退出領導崗位人員周轉房問題。四是整改新建網羽館和小食堂的問題。責成接待服務公司東山賓館加強網羽館對外開放經營,提高使用率﹔取消小食堂。五是對鞍鋼總經理助理和享受總經理助理待遇及以下領導人員實行公務用車改革。六是整改領導人員外出走訪陪同人員多問題,制定《鞍鋼集團公司負責人出訪工作管理辦法》,規范出訪活動。七是整改鞍山鋼鐵、攀鋼班子副職、部分子企業負責人出差乘飛機頭等艙的問題,制定下發了子企業負責人和總部工作人員履職待遇、業務支出管理辦法。
2.專項治理。針對“四風”問題,開展了全系統全流程自查自糾和專項治理。一是開展領導人員特殊化專項治理。57家單位主動清理了“小食堂”、“小浴池”、“小車場”。鞍鋼總醫院、成都醫院將領導人員專用病床納入醫院病房統一管理使用。北京辦事處將領導專用房間按照賓館房間進行統一管理。攀鋼北京辦事處收回退休領導人員佔用住房。綜合實業發展公司取消個別領導人員家庭電話費,並收回電話費用。鞍山鋼鐵、礦業集團、國貿公司、攀鋼停止為離退休領導人員發放通信補貼或報銷通信費用。攀鋼礦業公司機關為公司領導及公務用車司機等128人購買人身意外險已經進行了整改。二是開展駐外辦事處專項治理,對鞍鋼北京辦事處管理混亂的主要負責人給予免職,整合鞍、攀駐京辦事處,實施一體化管理,撤銷沈陽、成都、昆明、大連辦事處,對管理問題較多的相關領導給予問責。制定《鞍鋼集團公司駐外辦事處管理辦法》和《鞍鋼集團公司駐外辦事處財務管理制度》,規范駐外辦事處接待管理、財務管理、人員管理和內部管理。三是開展領導人員履職待遇和業務支出方面專項治理。對存在制度不規范、超標准進行業務招待、公務用車管理不規范、超標准配備辦公用房等問題,已通過完善制度、處理相關責任人、退還費用等及時進行了整改,對2名責任人予以誡勉談話和黨內警告處分。四是開展“小金庫”專項治理。發現11個基層單位存在“小金庫”,累計金額361萬元,已經全部完成整改工作,對8名責任人員進行了黨政紀和組織處理。1-11月,鞍鋼總部業務招待費與2014年同比下降29%,會議費同比下降45%,公務用車運行費同比下降12%,培訓費同比下降59%﹔鞍鋼業務招待費同比下降48%。
3.正風肅紀。組織開展警示教育,鞍鋼黨委召開2次黨風廉政建設警示教育大會,通報了查處的36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紀違法案件和專題民主生活會、專項治理工作情況,領導人員、關鍵崗位人員參加了大會。組織基層單位層層召開黨風廉政建設警示教育大會,通報116起典型案例。通過《鞍鋼日報》點名道姓通報18起典型“四風”問題﹔通過內部OA網點名道姓通報案件99件和典型“四風”問題,點擊量超過8萬人次。暢通職工群眾監督渠道,多次在《鞍鋼日報》、《鞍鋼視訊》、鞍鋼OA網上公布舉報電話、舉報郵箱,加大對“四風”問題的監督檢查力度,對違反八項規定精神問題有舉必查、嚴肅處理,同時追究有關領導管理責任。2015年以來,共查辦36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給予黨政紀處分36人,組織處理10人。
4.規范管理。根據中辦及國資委文件精神,制定鞍鋼負責人、子企業負責人、總部工作人員履職待遇、業務支出等管理辦法,建立定期檢查制度,發現問題,追究責任到人。制定《鞍鋼集團公司總部機關部門公務接待管理辦法》,明確工作程序和費用管理,加強監督與檢查,將檢查評價結果納入鞍鋼績效考核體系。制定《鞍鋼集團公司會議費管理辦法》,量化費用支出標准,細化審批流程,發現問題嚴肅問責。制定《關於黨員、干部操辦婚喪等事宜的暫行規定》,建立了操辦婚喪事宜報告制度,對婚喪以外其他喜慶事宜不得操辦,對黨員、干部特別是個別二級單位領導人員出現違規操辦婚喪等事宜造成不良影響的直接行為人及參與領導給予嚴肅處理,共處理違規操辦婚喪事宜人員38人,給予黨政紀處分16人。
(三)選人用人問題突出,不守紀律、不講規矩問題的整改情況
針對中央巡視組指出的問題,鞍鋼黨委進行了嚴肅整改,按照黨管干部和黨管人才的要求,切實履行黨委主體責任,推進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選人用人工作機制,強化監督管理,實施責任追究,堅決杜絕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
1.關於制度執行不嚴格的問題
針對未執行中組部“凡提必核”規定的問題,加強“凡提必核”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監督,貫徹落實《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抽查核實辦法(試行)》,對不如實報告的,涉及任用的一律暫緩作為擬提拔人選,並根據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組織處理或者紀律處分。對反饋中瞞報重要事項的人員,進一步核查是否存在違紀違法問題。對沒有如實填報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的29名領導人員進行了相應處理。其中,撤銷26人的任職決定,3人限期補報﹔對黨委組織部3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責任追究。從2015年7月起,鞍鋼共上報審核領導人員個人有關事項報告9批69人次,現已核實5批38人次,未發現有不如實填報的情況。
針對廉政征詢不到位的問題,對12家擬提職人員沒有征求紀檢監察機關意見的單位,重新履行征詢程序,並視情節確定是否任用,對12家單位組織人事負責人進行提醒談話。
針對領導職位設置過多的問題,對於按現有編制超編配備的干部,全部整改﹔對於由於歷史原因形成的干部超編配備,形成過渡調整方案,超編單位不能提拔干部。嚴格執行中共中央辦公廳《省部級領導干部秘書管理規定》,鞍鋼主要領導以外的其他領導人員不再配備秘書。推進機構編制優化,壓縮管理崗位和領導職數,鞍鋼下屬子企業實行機構改革,減少領導班子職數8人。逐步減少享受鞍鋼總經理助理待遇人員和副處級以上干部職數。對鞍鋼機構設置、編制總量、在崗人員等情況全面調查摸底,對標先進企業,明確優化目標,2015年底領導人員比2013年減少14.3%,2016年將繼續加大機構改革力度,進一步精簡領導人員職數。
2.關於黨管干部原則落實不到位的問題
一是規范干部任免程序。各基層單位人事任免事項按照鞍鋼黨委的做法,召開黨委會或黨委常委會研究決定,注重與董事會、總經理依法使用用人權有機結合,徹底糾正以黨政聯席會議研究決定人事任免做法,對未承接制定制度或執行不到位的單位追究責任。
二是從嚴管理監督干部。制定《關於組織人事部門對領導人員進行提醒、函詢和誡勉的實施細則》,加強日常監督,在落細落小、修枝剪葉上下功夫。
三是加大對違規用人的執紀問責力度。對鞍鋼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機械分公司違規用人問題進行了立項督查,給予時任該單位黨政主要領導通報批評。
3.關於個別領導人員“帶病提拔”的問題
一是立行立改。針對張國強在受處分期間提拔任用的問題,撤銷張國強任職決定,對相關責任人,鞍山鋼鐵黨委組織部部長通報批評、冷軋廠黨委書記誡勉談話。針對高岩犯交通肇事罪(免於刑事處罰)后提拔任用的問題,給予高岩免職處理,對相關責任人,礦業集團武裝保衛部部長、綜合治理辦公室副主任通報批評。鞍鋼紀委對礦業集團黨委書記進行誡勉談話
二是加強制度建設。制定《關於進一步加強鞍鋼集團公司領導人員監督工作的實施意見》和《領導人員選拔任用工作紀實辦法》,建立“凡提必核、凡提必查、凡提必聽”的工作機制,防止“帶病提拔”現象。
三是強化責任追究。建立倒查機制,制定《鞍鋼集團公司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辦法》,凡出現帶病在崗、帶病提拔、違規提拔等問題,都要對選拔任用過程進行倒查,存在隱情不報、違反程序等失職瀆職行為的,堅決進行責任追究,並納入黨建責任制考核。
(四)盲目投資、監管失控,國有資產損失巨大問題的整改情況
針對中央巡視組指出的問題,鞍鋼開展“四資一項目”專項治理,成立五個專項治理推進組,系統反思和謀劃管理體系改革,建立健全長效機制,推進配套改革,實施責任追究。
1.關於違規決策、盲目投資造成巨大虧損的問題
一是系統反思重大投資項目虧損的深層次問題。鞍鋼組織相關部門和子企業,對近年來的重大投資項目特別是西昌、朝陽、莆田等嚴重虧損項目進行系統梳理,分析原因,吸取教訓,從管理機制、制度完善、監督管控、考核追究等方面制定一系列措施,防范投資風險。
二是完善制度,細化權限,避免違規決策。修改完善《鞍鋼集團公司投資管理暫行辦法》,系統建立完善投資管理體系,把專家論証、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有機結合起來,進一步明確各層級決策機構的管理職能和權限,提出投資管理主要程序及要求,對風險控制及監督考核進行了相應規定。修訂《鞍鋼集團公司核心業務權限規范》和《鞍鋼集團公司總部業務審批權限》,補充完善鞍鋼及各子企業的投資管理權限,依據董事會議事規則逐級授權,細化鞍鋼各級決策機構的審批權限,明確投資決策責任,對違規造成的投資決策失誤嚴肅問責。
三是科學規劃,加強論証,避免盲目投資。科學制定“十三五”發展規劃,把握重大戰略項目的投資方向。強化項目前期論証工作,對項目存在的市場、技術、建設及達產達效等風險進行全面、深入分析,有針對性的採取應對措施,有效規避項目投資風險。加強過程控制,落實項目目標任務書管理,按照《鞍鋼集團公司戰略績效與薪酬評價考核辦法》進行評價考核。完善鞍鋼長期股權投資企業運營監管,建立規范的投資企業運營監管體系,促進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四是堅持“一企一策”,實施專項整改。以現金流為正為重點,抓好西昌鋼釩當前生產經營,力爭鋼材成本做到西南地區最低,增強其產品競爭力﹔制定並實施個別對外投資合作項目專項整改措施﹔加強鞍聯不鏽鋼運營管理,強化市場開拓,實施減員增效,全方位降低成本﹔採取出租、拍賣、引入戰略投資者等資產處置方式,研究盤活3.8m生產線資產。繼續推進福建莆田冷軋廠、天津冷軋廠、朝陽鋼鐵等項目的扭虧脫困解決方案。
2.關於採購招標環節漏洞較多的問題
一是完善採購管理體制。按照“統一平台、招採分離﹔統招分採、規范運行﹔信息共享、業務協同”的採購管理模式,鞍鋼成立採購管理處,統籌規劃全集團採購管理工作。成立鞍鋼招標公司,負責全集團招標採購工作,實現招標採購統一管理。同時,整合採購資源,將鞍鋼四個層級167個採購組織精簡為三個層級50個採購組織。
二是健全管理制度體系。制定完善供應商管理辦法、採購管理辦法、招標管理辦法和物資驗收管理辦法,從採購價值鏈上完善管理。制定完善招投標相關專項制度31項,固化招投標業務流程,規范招標採購業務管理,公開招標採購比例不斷提高,2015年8月、9月公開招標比例分別達到56.51%、64.2%。
三是推進信息化建設。搭建採購信息化、招標信息化、電子超市展示信息化的“三化合一”平台,推進採購信息化建設、招標信息化建設、“電子超市”信息系統,實現“陽光、降本、高效、安全”採購。同時,加強電子商務平台建設,開發採購監督軟件,將監督模塊嵌入鞍鋼招標採購電子平台和產品營銷商務平台,實現實時監督,防范投標方損害鞍鋼利益行為。
3.關於工程項目建設領域管理混亂的問題
一是對“未批先建”進行專項整改。對鞍鋼未批先建項目進行系統梳理,總結教訓﹔對子企業未批先建項目進行嚴肅糾正,沒有合規手續的項目不予放行實施。西昌鋼釩新建E1R1粗軋機及定寬壓力機工程“暫停實施”,攀鋼已進行了清理。嚴格執行《鞍鋼集團公司核心業務權限規范》和《鞍鋼集團公司總部業務審批權限》,未審批通過的項目不開工。按照規定,對“未批先建”項目進行評價考核和責任追究。
二是對“虛挂合同、違規轉包分包”問題進行專項整改。由各子企業對問題進行專項清理,依據規章制度,業主單位和施工承建單位分別進行逐項清查,梳理存在問題,提出整改措施。以梳理的問題為導向,完善相關管理辦法,從制度上堵塞“虛挂合同、違規轉包分包”的漏洞,對違反制度的行為進行考核和問責。
三是加強工程項目審計。制定《工程項目跟蹤審計管理辦法》,加強對工程轉包、分包業務過程審計監督和工程項目過程跟蹤審計、投資審計。制定《審計部內部審計項目質量管理暫行辦法》,明確審計質量要求和責任,通過選調優秀人員挂職、借助外部專業機構優勢、保証審計工作經費等措施,加強審計力度。2015年完成5個項目跟蹤審計,2016年計劃跟蹤審計4個項目,同時對存在重大風險的工程項目納入立項范圍。
4.關於內外勾結、利益輸送嚴重的問題
一是開展領導人員本人及其親屬、特定關系人經商辦企業專項治理。印發了《關於領導人員及其親屬、特定關系人違規經商辦企業專項治理自檢自查的通知》、《關於開展領導人員違反廉潔從業規定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專項治理工作的安排意見》,組織召開了4次動員會、推進會,通過自檢自查、重點檢查、嚴肅處理、實施禁入等工作,查處違規經商辦企業有關人員,切斷利益輸送渠道。經各單位自查自糾和鞍鋼重點檢查,鞍鋼副處級以上領導人員中,28名本人及親屬存在經商辦企業且與鞍鋼有業務往來,15名領導人員主動報告了與本人管轄范圍內單位發生業務往來或提供幫助問題。10人未主動報告領導人員及其親屬、特定關系人經商辦企業情況。按照有關規定,對4人進行免職、2人黨內警告、2人調整崗位、9人通報批評、6人誡勉談話、2人在組織生活會上作自我批評。實行懲戒禁入機制,建立禁入名單,下發《關於發布禁止鞍鋼下屬單位與部分企業發生業務往來的通知》,對涉及的23家有關單位實行禁入。
二是健全完善制度體系。建立關鍵領域和關鍵崗位規章制度“立、改、廢”清單,落實責任單位、完成時間和責任人等內容。制定《鞍鋼集團公司規章制度檢查考核管理辦法》,建立監督檢查指標和標准,完善監督檢查機制。制定《鞍鋼集團公司關鍵領域、關鍵崗位責任追究管理辦法》,落實關鍵領域、關鍵崗位的管理責任,理清職責體系,橫向界定關鍵領域和關鍵崗位職責,縱向界定關鍵領域職責界面,建立職責體系,實施責任追究。
三是推進關鍵領域風險防控。開展專項檢查,通報檢查評價情況,落實專項考核,對產生問題的關鍵崗位領導人員按照規定予以處理和問責。推進廉潔風險防控,編制崗位廉潔指導手冊和崗位廉潔風險管理指導意見,梳理出副科級以下關鍵重要崗位人員9200人。持續推進崗位人員定期輪崗,目前,已對關鍵領域、關鍵崗位人員和領導人員輪崗交流2202人次。
三、鞏固擴大巡視和整改成果,推動企業持續健康發展
目前,鞍鋼黨委巡視整改工作成效還是階段性的。按照中央巡視辦、中央巡視組及國務院國資委黨委的要求,鞍鋼黨委將以持之以恆的精神狠抓后續整改,以從嚴從實的態度夯實黨建根基,以鍥而不舍的韌勁構建長效機制,不斷鞏固擴大巡視工作成果,用巡視整改成果推動企業持續健康發展。
(一)增強擔當意識,深入抓好后續整改工作。一是鞍鋼黨委將堅持整改班子不散、目標不變、尺度不鬆、標准不降、力度不減,深入抓好巡視后續整改工作,把巡視整改工作與落實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精神相結合,與正在開展的“三嚴三實”專題教育相結合,與全面深化改革、推進扭虧增效和轉型升級工作相結合,在解決突出問題、完善體制機制上下功夫。二是對已經完成的整改事項,主動開展“回頭看”,鞏固已取得的整改成效,堅決防止問題重現﹔對尚未全部完成或需要逐步解決的,按照既定整改時限和整改措施,緊盯不放,直至整改完畢﹔對影響全局和長遠、需要一定時間整改到位的問題,建立台賬,明確責任,逐條整改,確保取得實效。三是要加強對后續整改工作的督促檢查和考核,經鞍鋼黨委常委會討論決定,把整改工作納入2016年戰略績效考核,確保持續深入推進整改。特別是要對重大項目和重點問題盯住不放,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二)堅持以上率下,嚴格落實“兩個責任”。一是各級黨委嚴格落實管黨治黨主體責任,加大黨建在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核中的權重,切實做到領導認識到位、監督權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關到位、執行紀律到位、檢查問責到位,堅定不移地扛起管黨治黨責任。牢固樹立“不抓黨風廉政建設就是嚴重失職”意識,認真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形成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的工作格局。二是各級黨委書記要堅持以上率下,把抓好黨建工作作為最大政績,帶頭履行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推動工作落實﹔班子其他成員要切實抓好職責范圍內的工作,履行好一崗雙責。三是各級紀委要切實履行監督責任,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健全監督機制,加大腐敗案件查處力度,積極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
(三)踐行“三嚴三實”,切實加強作風建設。一是鞏固擴大“三嚴三實”專題教育成果,把邊查邊改、立行立改作為解決“不嚴不實”問題的重要途徑,爭做忠誠、干淨、擔當的好干部。鞍鋼黨委於12月24日召開了“三嚴三實”專題民主生活會,領導班子成員主動認領巡視發現的問題,認真對照檢查,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既達到了咬耳扯袖、紅臉出汗的效果,也達到了交流思想、推動工作的目的。二是嚴格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凡違反紀律規定的,發現一起嚴肅查處一起,對查處不力的嚴肅問責,堅決防止“四風”反彈。三是強化黨內組織生活,進一步加強對各級黨員干部遵守黨紀教育、監督和管理,嚴明“六項紀律”,切實增強各級黨員干部懂規矩、守紀律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四)強化執紀問責,保持懲治腐敗的高壓態勢。一是按照“以零容忍的態度懲治腐敗”的要求,重點查處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問題線索反映集中、群眾反映強烈,現在重要崗位且可能還要提拔使用的領導人員,嚴格執紀,絕不姑息。二是立足抓早抓小、抓細抓實。對黨員干部身上存在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讓干部受警醒、明底線、知敬畏。三是通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進依法治企,從制度上、法治上約束權力,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規范行為秩序,調節利益關系,從源頭上預防腐敗。四是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內部巡視工作,切實發揮巡視的震懾、遏制和治本作用。
(五)著眼立足長遠,加強長效機制建設。針對中央巡視組指出的問題,進一步加強制度建設,對整改工作中已經建立的各項制度加強制度執行情況檢查,實施考核和追究,堅決抓好落實,確保真正發揮作用﹔對需要建立的制度,要落實責任部門、責任人、明確時間進度,抓緊建立,堵塞制度漏洞﹔對不科學不健全的制度,抓緊調研分析,查找缺陷,補齊短板,進一步規范完善,通過扎密制度的籠子,鞏固整改成果。
(六)全面深化改革,打勝扭虧增效和轉型升級攻堅戰。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切實加強對深化企業改革的領導,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五大發展理念”,按照鞍鋼“一個重點、兩個轉移、三個轉變”的深化改革總體思路,通過劍指問題,倒逼改革,創新體制機制,用改革的思路和辦法解決企業發展中出現的問題,推動鞍鋼打勝扭虧增效和轉型升級攻堅戰。
中央對鞍鋼的專項巡視,有力地促進了鞍鋼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進一步夯實了從嚴治黨、從嚴治企的基礎。我們將以這次巡視整改為契機,切實擔負起管黨治黨的政治責任,切實加強黨對企業的領導,進一步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進一步改進工作作風,進一步推進工作落實,以新的作風、新的狀態、新的思路和辦法,加快推進鞍鋼扭虧脫困、促進改革發展,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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