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歲女孩身高1.56米 預訂攝影套餐沒合適服裝

2015年11月26日14:24  
 
原標題:10歲女孩身高1.56米 預訂攝影套餐沒合適服裝

  原標題:10歲女孩身高1.56米

  預訂攝影套餐沒合適服裝

  長春晚報記者 楊丹

  因為女兒較同齡人“超高”,姜女士為她預訂攝影套餐可謂精挑細選。但沒想到好不容易挑出的一個攝影機構,孩子卻隻有一套服裝能穿。為此,姜女士提出退款,卻遭到了拒絕。

  “超高”女孩

  預訂了攝影套餐隻有一套服裝能穿

  10月31日,姜女士在北亞泰大街與天光路交會附近一家新開的新寶貝天使攝影為女兒預訂了兒童攝影套餐。因為當日該店有活動,4套服裝、原價1200元的攝影套餐,當日5折,隻需要600元。

  姜女士說,由於女兒比較特殊,剛剛10歲身高就達到1.56米,她特意跟店員說了此事,怕沒有女兒能穿的衣服,希望先看看服裝。店員拒絕了她的請求,說該店有1000多套衣服,肯定有她女兒能穿的,於是她就交了全款,並簽了合同。

  然而,11月21日,姜女士帶女兒到該攝影機構去拍照時,挑了半天女兒隻有一套服裝可以穿。姜女士挺生氣,“當時問過他們能不能有女兒穿的衣服,他們說肯定有,如今卻連4套都挑不出來。”姜女士說,因為跟該店工作人員溝通這個事情,他們態度不太明朗,現在鬧得不太愉快,也沒法拍照了。

  現在她希望把這個攝影套餐退掉,但是該攝影機構表示不可以退款,如果姜女士以這個理由退款的話,他們可以按照她的要求,為其女兒購置服裝。

  攝影機構稱可購置服裝

  拒絕為消費者退款

  事情果真如消費者姜女士反映的那樣嗎?25日13時許,記者聯系了該攝影機構的負責人。該女性負責人表示,該店的態度已經很明確了,如果姜女士因孩子的服裝問題提出退款,那麼該店可以按照她的要求為其購置拍照服裝。但因為雙方在幾次交涉過程中產生了不愉快,她不能為其退款,理由也不便告訴記者。

  想成功退款 需重新取証

  姜女士的退款請求合理嗎?按照法律規定,這個攝影套餐可以退掉嗎?吉林劉繼業律師事務所的商永輝律師表示,姜女士主張解除合同,攝影機構主張履行合同。按照《合同法》的相關規定,主張解除合同方必須有充分合理的理由,否則就是不誠信的行為。

  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規定,如果消費者質疑商家存在欺詐行為,在此事件中就是有店員表示該店有1000多套服裝,肯定有姜女士女兒可以穿的服裝,最起碼是合同約定的4套服裝,要進行重新取証,有錄音、錄像或是可以找當時店員對質。

  如果無法取証,就要履行合同,那麼該攝影機構必須提供出4套服裝讓姜女士的女兒拍照。

(來源:長春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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