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龍苑墓地約有600多塊墓碑。
未刻字的墓碑上寫有“慈父姚明”。
昌平區崔村鎮麻峪村村民王女士目前還好好地活著,但是她卻發現自己的名字被用金粉寫在了華夏龍苑墓地裡的一座墓碑上。
不滿“被死亡”,王女士遂以侵犯名譽權和姓名權為由,將向外承包土地的崔村鎮鎮政府和麻峪村村委會訴至法院,要求對方停止侵權、賠禮道歉,並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等10萬余元。昨天上午,昌平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
□事發
墓地驚現活人墓碑嚇壞村婦
現年59歲的王女士起訴稱,2013年11月12日,昌平區崔村鎮麻峪村的一名村民告訴自己,在該村一處叫華夏龍苑的墓地內,她的名字被用金粉寫在了墓碑上。
王女士立刻到墓地查看,經過一番尋找,果然在一個黑色的花崗岩墓碑上發現了自己的名字。王女士說,當她第一次在墓地看到自己的名字時,立刻被嚇傻了,癱坐在了地上。王女士稱,她曾找墓地方的工作人員討說法,“墓地工作人員告訴我,墓碑刻村民的名字,是為了應付檢查和宣傳,名字是工作人員從村民各家祖墳抄來的”。王女士在墓地裡看到,她和她去世的家人姓名都被刻在碑上,除了她,墓地裡還有其他在世村民的墓碑。
王女士稱,自己還在世,就被別人把名字刻在了墓碑上,“在農村來說很不吉利,大家都很忌諱”。由於找不到承包農村土地建造墓地的開發商,王女士將村委會和鎮政府告上了法庭,因為“沒有他們同意,墓地是建立不起來的”。王女士要求兩被告停止侵犯其名譽權、姓名權,賠禮道歉,並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等10萬余元。
□庭審
兩被告墓地用地屬合法承租
昨天昌平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法庭上,昌平區崔村鎮鎮政府和麻峪村村委會的代理律師出庭應訴。他們均表示,王女士訴訟主體不適格,鎮政府和村委會並沒有對其實施侵權行為。
村委會稱,2012年,鎮政府與承包公司簽約的土地是一塊荒山,現在仍在承包期,承包手續合理合法。“開發商是否建墓地,目前無法確定,還需要進一步核實。”對於是否刻“活死人碑”,村委會和鎮政府均表示不清楚。
鎮政府的代理人也表示,其並不知道王女士是否曾向政府反映過活死人墓一事。
法庭上,王女士還向法庭提交了墓地寫有自己家屬名字的墓碑照片,以及此前在鎮政府和村委會協商此事的錄音。王女士稱,“可見他們是完全知道這件事的”。鎮政府和村委會的律師則均對王女士出示的墓地照片的真實性、關聯性以及証明內容提出異議,表示寫有王女士名字的墓碑不能說明鎮政府和村委會就有侵權行為。
王女士民政局曾取締該墓地
面對鎮政府、村委會的答辯,王女士稱,市民政局和區民政局都曾就此事和鎮政府、村委會進行多次協商,並取締拆除過該墓地,村委會和鎮政府不可能不知道。
王女士說,2014年2月前后,她曾再次去墓地查看,發現原來寫有自己名字的墓碑上的字已被擦掉。王女士稱,由於鎮政府不提供墓地開發商的法定代表人信息,她自己無法詳細填寫開發商的信息,因此在訴訟之初沒有將開發商列為被告。王女士在法庭上提出申請,追加墓地開發商為本案的被告,並希望法庭能夠調取墓地開發商的信息。
由於王女士追加了被告,法官決定暫時休庭,擇日再審。
庭審結束后,王女士接受記者的採訪時稱,家中被私自立了碑的,不光是她自己,還有她的爺爺、奶奶、父母和丈夫,“我們的名字被分別寫在了至少3塊墓碑上”,王女士說,她曾質問華夏龍苑的工作人員,為什麼把活人的名字刻在碑上,對方的解釋居然是“重名重姓”。
王女士對此答復並不滿意,於是開始找民政局解決問題。此后,開發商曾派來一個臨時代表與自己達成口頭協議,對方承諾賠償自己精神損害金10萬元。“但我至今沒聽到一句道歉,也沒拿到一分錢。”
王女士說,為此,自己本村的村名還曾議論自己的要錢行為。“他們說我是掙死人的錢,但我覺得這是在替自己維權。”
□追訪
民政局
正在查處該墓地
昌平區民政局相關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華夏龍苑墓地為非法公墓,目前民政部門正在查處。“我們全天24小時都在監管著,不允許其向外出售墓穴。”對於已有的墓穴如何處理,昌平區民政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要聽領導的”。
律師
立碑方構成對王女士侵權
曾代理多起名人維權案的北京明航律師事務所戚連峰律師認為,王女士本身還在世,而墓地一方就將其名字寫在了墓碑上,已經侵犯了王女士的名譽權。戚連峰解釋稱,這相當於對人的一種詛咒,體現出了對王女士本人尊嚴的不尊重,因此對方構成侵犯名譽權。
戚連峰稱,墓地一方還對王女士的姓名權構成了侵犯,墓地一方在沒有得到對方許可的情況下就將王女士的名字寫在了墓碑上,並且不是出於正當目的來使用,其行為已經侵犯了王女士的姓名權。
□探訪
涉案墓地屬非法公墓
昨天中午,記者來到了麻峪村的華夏龍苑墓地,這個墓地坐落在一座山腳下,三面環山。
在墓地大門口,豎著一塊很大的藍底白字的提示牌,上面寫著四個大字“非法公墓”,落款為“昌平區民政局制”。在這塊牌子后面,還有一塊較小的提示牌,緊貼著圍牆,上面同樣標識著“華夏龍苑是非法公墓”幾個字,上面的落款為“昌平民政局,崔村鎮政府制”。
隨后,記者推開虛掩的大門,徑直前往墓地,一位約60歲左右的老漢從墓地門內的平房中走出叫住了記者。對方自稱是陵園的管理員,他告訴記者,目前開發商已經不在此地進行經營,而是委托自己在此地管理、看護,該墓地目前暫不對外出售墓穴。
記者看到,墓地坐西朝東,被山腳包圍,共有32排墓碑,每排約38塊墓穴,除了沒有立碑的墓穴外,記者粗算,該處墓地有超過600塊墓碑。而多數墓碑前,雜草叢生,不像有人常來的跡象。
“姚明”之名也被借用
記者在墓地看到,所有的墓碑均為黑色,除了少數墓碑沒有寫名字外,其余墓碑分為兩種。一種是刻有墓主名字的墓碑,刻字后用金筆描名,另一種則是僅僅用金筆書寫名,但沒有篆刻痕跡,且立碑人處沒有姓名。對於這兩種墓碑,管理員解釋稱,墓碑上墓主的名字是被確確實實刻上的,這個墓碑就是真的,裡面有骨灰盒。而墓碑僅僅是用金筆描寫的,則墓內沒有骨灰,是假墓地。
管理員說,該墓地的600多墓碑中隻有不到300個碑是真的,除去空白墓碑外,其余200多個都是假墓碑,“上面寫著的名字都是工作人員瞎編的,寫假名字就是為了躲避民政局的檢查”,管理員說,此前墓地申請了公益墓地,但手續一直沒有批復下來,但墓地一直在偷偷向外賣,因為害怕民政部門來檢查,工作人員就胡編了一些名字,用金筆寫上,等到墓穴賣出的時候,再把字涂掉,用刀刻字。
記者在一處沒有刻字僅用金筆描名的墓碑前看到,該墓穴的墓主為“姚明”,碑是子女立的,但沒有具體子女的姓名。而在不遠處一個同樣沒有刻字的墓碑上,墓主為“林志炫”和“鄧麗雯”夫婦,立碑人處同樣沒有名字。
墓穴單價3萬到5萬
為何非要申請公益性質的墓地?管理員告訴記者,所謂的公益墓地就是給本村本地的人使用的墓地。“這種墓地好審批,區縣的民政局就可以批,而且可以和政府合作建設,所以土地不僅能多佔,還有政府的補助款,但不可以賣給外地人。”管理員說,墓地以前一直打著公益墓地的名義偷偷向外出售,“買的都是外地人”。
管理員稱,“這裡的墓地貴的要5萬元,便宜的也就3萬元左右,比旁邊的陵園至少便宜一半的價格”。管理員邊說邊指向一棟破爛的平房,“這事曝光后,銷售部的辦事室都被砸了”。記者看到,該房屋窗戶玻璃上留下了大大小小數十個洞,“我每天24小時看守,公司很少派人過來”。
管理員說,門口的兩塊大牌子確實都是此前民政部門所立,民政部門聲稱對墓地24小時監管,但自己在這裡兩年多了,民政部門根本就沒來過幾回。“他們也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即便是非法公墓,確確實實有人把墳埋在這了,民政部門也不敢遷,誰家老百姓願意讓人遷祖墳?”
京華時報記者王曉飛文並攝
(來源: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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