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練槍中彈身亡 射擊場被索賠230萬

2015年06月26日06:25  來源:新京報
 
原標題:男子練槍中彈身亡 射擊場被索賠230萬

  昨日,小劉的父親在法庭上聽取証人講述死者射擊時的經過。新京報記者 王貴彬 攝

  剛從大學畢業一年的小劉去年參加公司拓展活動,在實彈練槍時中彈倒地,后不治身亡。失去獨子的小劉父母將射擊場訴至法院,索賠各項損失230余萬元。小劉到底為何在開槍后自己中槍?該案依然有很多待解的疑點。

  中彈

  “打出一槍后退了兩步坐在了地上”

  2014年5月17日,受害人小劉和同事一起去俱樂部的射擊場射擊。小劉那時剛從大學畢業一年,進入到上海某投資咨詢有限公司工作,當天小劉正在參加北京分公司的拓展培訓。

  根據與小劉一同在射擊場參加拓展的同事蘇先生(化名)的証詞,射擊的房間是獨立的帶窗戶的小屋,大概一平米左右的空間,每次進去一個人,由射擊教練在一旁陪著。小劉是團隊中第二個進去射擊的,進入射擊房間后,小劉背對著外面的同事。

  “打出一槍后,我看見小劉退了兩步坐在了地上,我以為他被嚇著了”,蘇先生說,直到教練說有人中槍了,他才發現小劉臉色發白地捂著胸口位置喊疼,衣服上隱隱地有血跡滲出,蘇先生意識到小劉中槍了,周圍有人撥打120,蘇先生扶著小劉說:“別睡,千萬別睡!”

  搶救

  失血4000毫升搶救無效死亡

  小劉的父母,52歲的劉先生和50歲的馮女士是對下崗夫妻,小劉是家中獨子。

  劉先生回憶,事發當天中午12點30分左右,小劉同事用小劉的手機通知了他妻子,說小劉受了槍傷,正在被送往北京紅十字會急診搶救中心。由於路途遙遠加上堵車,他們夫婦趕到地方時已經是下午2點,小劉正准備做手術。

  “當時還能說話,傷口不大。”劉先生說,他看到兒子后,趕忙上前掀開蓋在他身上的被子,一邊問“傷到哪了”。這時,小劉皺著眉頭在喊:“疼!”然后就被推進了手術室。

  劉先生說,手術進行了一個多小時,醫生出來后說小劉失血4000毫升,已經不行了。讓家人去看看孩子,再摸摸他。當晚6點左右,小劉因搶救無效死亡。

  庭審

  原告認為射擊場保護設施不完善

  昨天上午,小劉父親出庭參加了庭審,在法庭上他幾次落淚,尤其是看到被告出示的監控錄像時,坐在原告席的劉先生目不轉睛,一動不動。“對不起,我第一次看兒子出事的錄像,緩不過神兒來。”在庭后接受採訪的劉先生眼眶還是紅的。

  小劉父母訴稱,到達場地后,沒有工作人員對他們進行任何射擊培訓和講解。工作人員沒有採取任何防護措施,也沒有告知應該注意的事項的情況下,就直接把手槍遞給小劉,讓他進行射擊。小劉受傷后,射擊場沒有任何醫療措施和醫護人員進行搶救,因耽擱時間太久,小劉被送到醫院后因主動脈破裂搶救無效死亡。

  劉先生夫婦隻有小劉一個孩子,兒子的死亡給他們帶來巨大的傷害,身體和精神狀態也每況愈下。劉先生夫婦認為小劉的死亡完全是射擊場培訓不到位、管理混亂、保護設施不完善、應急措施的疏漏,導致了悲劇的發生,夫婦二人起訴要求北京奧林狩獵俱樂部有限公司和北京奧林狩獵俱樂部有限公司射擊場支付死亡賠償金、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精神損害賠償金等費用共計230余萬元。

  進展

  法官將會向警方取証受害人死因

  在庭審中,兩被告的代理律師辯稱,參加射擊前小劉已閱讀了相關射擊規則,也經過了培訓。監控錄像顯示,針對於小劉中槍的情況,被告緊急撥打電話進行救治,可以說明被告履行了及時的救治義務,被告送小劉去醫院是非常及時的。

  關於死亡賠償金喪葬費,被告認為應以相關票據為准,同時代理人認為小劉父母提出的精神損害賠償金過高﹔事發當天被告支付小劉的相關費用共計4萬余元,此后被告給小劉家人3萬補償,上述費用總計7萬余元,目前被告方不應該再承擔賠償責任。

  此外,被告代理律師申請追加小劉工作的公司為共同被告,因為事發當天,小劉是在其公司組織下進行拓展活動。

  法庭由於要確定小劉的死因,因此宣布休庭,法官將會向警方取証,了解小劉的死因后繼續開庭。

  疑點1

  受害人如何被手槍擊中?

  行內人士稱,因槍械后坐力導致脫靶可能性不大

  庭審過程中,射擊場方面播放了事發當天的監控錄像,十多分鐘的錄像顯示,射擊開始前,有工作人員在對參與射擊的人員進行分號,簽署知情書,小劉進入射擊房以及中槍后的救治,由於射擊室內的小劉背對著攝像頭,監控沒有顯示小劉中槍的過程,隻能看到小劉突然倒地的畫面。

  根據同事蘇先生的証詞,“在射擊房間外,我們可以聽到槍聲,但聽不到說話聲”。

  小劉倒地后蘇先生扶著他,蘇先生稱,他看到射擊房間內的槍是用一個繩子懸挂起來的,沒有任何槍托等固定措施,小劉中槍后,被繩子綁著的槍還懸空“轉來轉去”的。但蘇先生表示沒看到小劉中槍的情況。

  此前曾有媒體報道稱,有目擊者說,小劉打完一槍曾將手槍放下,手槍在繩子上翻了一下,槍口由向前改為向后。

  記者庭后聯系到射擊愛好者王先生了解情況,作為原來遼寧省槍會會員的王先生有時會到八達嶺國際射擊俱樂部進行射擊,他介紹,在射擊時如果是小口徑手槍,幾乎可以忽略后坐力,所以小劉因為槍械后坐力導致脫靶的可能性不大。參與過射擊練習的張先生則表示,雖然手槍后坐力不大,但該項射擊對手腕要求比較高,射擊時手腕力量不太容易控制。

  被告代理人表示,由於小劉是怎麼被擊中的與本案聯系緊密,該部分事實應予以查明,被告因此請求法院調查取証。

  疑點2

  “官方”死因仍未確定?

  原告律師曾申請警方公布結果,警方沒有提供

  北京薪評律師事務所張韜律師認為,小劉家人以侵權起訴射擊場,需要証明被告存在未提供有效的指導、安全保障或存在重大隱患等過錯時,被告才應承擔賠償責任。

  本案在審理中,還需要考慮研究具體細節因素,通過分析屬於槍走火,還是安全繩設置存在安全隱患或者是意外事件等等情況,這些都需要結合現場勘查以及射擊場現場的視頻等進行分析判斷﹔張律師建議由公安或者法醫從專業角度分析、論証當時的情況,以查明事實。

  家屬出示的蓋著“北京市紅十字會急診搶救中心”印章的《居民死亡醫學証明(推斷)書》顯示,小劉死亡原因是“升主動脈破裂”。升主動脈發自心臟的左心室,位於肺動脈干與腔靜脈之間。

  對於小劉的死因,事發后警方介入調查該案的結論是什麼呢?原被告律師均表示,他們都在等待警方的調查結果,原告律師曾經申請警方公布結果,但警方沒有提供。法庭因此宣布休庭,法官將會向警方取証,了解小劉的死因后繼續開庭。

  疑點3

  警方趕到時現場被清理?

  射擊場方面稱受害者同事可能提供不實証言

  射擊場的代理人表示,案發后涉案射擊場停業7個月,目前恢復營業,射擊場具有正規的牌照,主管部門也會定期檢查槍械安全。

  按照蘇先生的証詞,射擊場內沒有安全和保護措施,小劉在受傷后20分鐘被送往醫院,其他同事因為這個意外沒有再繼續活動,他則留下錄口供,可當警察到達現場的時候,事發地已經被清理干淨了。

  射擊場方面則表示,蘇先生是小劉的同事,關系良好,有可能為了小劉提供不實的証言。

  (王巍)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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