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收買被拐賣兒童一律追刑責

2015年06月20日07:47  來源:新京報
 
原標題:最高法:收買被拐賣兒童一律追刑責

  昨日,針對近期網絡中關於“人販子應不應該判死刑”的討論,最高法院有關負責人稱,目前,從刑期看,拐賣兒童犯罪的最低刑期高於故意殺人罪的最低刑期。

  該負責人表示,隨著《刑法修正案(九)》出台,收買被拐賣兒童的犯罪分子將一律追究刑事責任,這將有力打擊買方市場。

  拐賣兒童起刑5年

  最高法院方面介紹,拐賣兒童犯罪歷來是刑法打擊的重點。根據刑法第二百四十條的規定,拐賣兒童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拐賣兒童三人以上、偷盜嬰幼兒出賣等八種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從刑期上看,拐賣兒童法定最低刑高於故意殺人罪的最低三年刑,針對情節特別嚴重的配置了死刑。

  據統計,2010年至2014年,全國各級法院審結拐賣婦女、兒童犯罪案件7719件,對12963名犯罪分子判處刑罰,其中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的7336人,重刑率達56.59%。2009年至今,最高法院先后發布拐賣兒童犯罪典型案例十多件,其中罪責最為嚴重的罪犯均已被判處並核准執行死刑。

  修正案打擊買方市場

  該負責人稱,當前拐賣兒童犯罪出現了一些新情況,突出表現在採取偷盜、強搶、誘騙犯罪的發案數量明顯下降,大部分被拐兒童系被親生父母出賣或遺棄,繼而被“人販子”收買、販賣。

  為此,今年2月,最高法院公布了一批拐賣兒童犯罪典型案例,其中法院對收買被拐賣兒童的犯罪分子依法定罪判刑,再次向社會昭示,法律絕不容許任何買賣兒童行為,抱著僥幸心理收買被拐賣的兒童“撫養”,最終不僅會“人財兩空”,還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該負責人表示,當前《刑法修正案(九)》即將出台,對收買被拐賣兒童的犯罪分子一律追究刑事責任,這對於更有力地打擊買方市場,維護兒童的合法權益,必將起到積極作用。(記者邢世偉)

(來源:新京報)

(責編:潘婧瑤、曹昆)

推薦閱讀

【“十三五”,我們這樣走過】市場主體創新步伐堅實    “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培育具有全球競爭力的世界一流企業。全面實施市場准入負面清單制度,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支持民營企業發展,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論述,為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指明了方向。“十三五”以來,在一項項惠企政策、改革措施推動下,市場主體實力越發雄厚、活力更加充沛。 【詳細】

服務業實現快速發展|我國教師隊伍建設成就斐然 | 我國控輟保學成效顯著 

【總書記擘畫高質量發展】共享發展,民生改善奔小康     高質量發展,是共享成為根本目的的發展。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們的奮斗目標。”疫情防控期間如何全力醫治患者拯救生命、兜牢民生底線?扶貧產業是否落地生根、易地搬遷群眾能否穩定就業?改革發展成果怎樣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眾?總書記在國內考察中訪民情、察民意、問民生,殷殷囑托和深切關懷體現了大黨大國領袖真摯的人民情懷。 【詳細】

開放發展,合作共贏創新局 | 綠色發展,美麗中國邁大步 | 協調發展,補齊短板潛力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