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女子遭家暴殺夫分尸改判死緩

2015年04月24日14:22  來源:四川日報
 
原標題:四川女子遭家暴殺夫分尸改判死緩

李彥殺夫分尸案二審被判死緩

李彥。資料圖

  4月24日,省法院委托資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李彥故意殺人案進行二審公開宣判,判決依法改判李彥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2011年8月24日,資陽中院對李彥故意殺人案作出一審判決,以李彥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李彥對判決的刑事部分不服,提出上訴。省法院於2012年8月20日作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刑事裁定,並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以部分事實不清,証據尚不夠確實、充分為由,發回省法院重審。省法院依法另行組成合議庭,於2014年11月14日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

  二審法院經審理認定,2010年11月3日晚,在安岳縣岳陽鎮某樓盤工地小賣部內,李彥與其夫譚某因瑣事發生糾紛,李彥持火藥槍槍管擊打譚某后腦部,致其顱腦損傷死亡,后又進行了分尸等處理,並於11月4日中午和5日凌晨,先后將尸塊拋棄於廁所和河道內。另查明,李彥與譚某婚后經常發生糾紛,李彥曾因遭受到譚某多次毆打而向安岳縣婦聯求助,也曾向安岳縣外南街派出所報警。

  二審法院認為,上訴人李彥因不能正確處理婚姻家庭糾紛,持槍管連續擊打丈夫譚某頭部致其死亡,並分尸拋尸,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手段殘忍,后果嚴重,依法應予懲處。鑒於本案系家庭糾紛引起,被害人譚某對本案的引發存在一定過錯,李彥歸案后如實供述其犯罪事實,對李彥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行。原判認定事實和定罪正確,審判程序合法,但量刑不當,依法改判李彥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李彥故意殺人一案隨著法院二審依法判決而終於落下帷幕,但對於如何依法、理性、正確處理婚姻家庭生活糾紛所帶來的啟示卻遠未終止。法官提醒:法律是維系婚姻家庭關系、處理家庭成員間生活糾紛的重要底線,任何觸碰、甚至超越法律底線的違法行為最終都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事件回顧:2014年11月14日,四川李彥殺夫一案在四川省資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重審。2010年11月3日,四川下崗女工李彥在爭執中將丈夫殺死,碎尸后烹煮。二審判處死刑后,時隔近兩年,最高人民法院去年裁定不核准死刑,發回四川高院重審。最高法院法官表示,不予核准的理由是被害人存在嚴重過錯,李彥的主觀惡性沒那麼大。在重審時,李彥一方比較充分地展示了其遭受家暴的証據。目前該案仍在審理中。(四川日報記者 劉春華)

(來源:四川日報)

推薦閱讀

【“十三五”,我們這樣走過】市場主體創新步伐堅實    “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培育具有全球競爭力的世界一流企業。全面實施市場准入負面清單制度,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支持民營企業發展,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論述,為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指明了方向。“十三五”以來,在一項項惠企政策、改革措施推動下,市場主體實力越發雄厚、活力更加充沛。 【詳細】

服務業實現快速發展|我國教師隊伍建設成就斐然 | 我國控輟保學成效顯著 

【總書記擘畫高質量發展】共享發展,民生改善奔小康     高質量發展,是共享成為根本目的的發展。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們的奮斗目標。”疫情防控期間如何全力醫治患者拯救生命、兜牢民生底線?扶貧產業是否落地生根、易地搬遷群眾能否穩定就業?改革發展成果怎樣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眾?總書記在國內考察中訪民情、察民意、問民生,殷殷囑托和深切關懷體現了大黨大國領袖真摯的人民情懷。 【詳細】

開放發展,合作共贏創新局 | 綠色發展,美麗中國邁大步 | 協調發展,補齊短板潛力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