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率先實行司法人員分類管理 打破人員混崗職責模糊局面

2015年04月21日08:51  來源:解放日報
 
原標題:上海率先實行司法人員分類管理 打破人員混崗職責模糊局面

  上海的試點工作主要包含五項內容:完善司法人員分類管理制度﹔健全法官、檢察官及司法輔助人員職業保障制度﹔完善司法責任制﹔探索建立省以下法院、檢察院的法官、檢察官省級統一管理的體制﹔探索建立省以下法院、檢察院經費省級統一管理的機制。回顧上海司法體制改革半年來的“破冰之旅”,可謂眾志成城,收獲頗豐,形成了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

  司法人員與普通公務員基本相同的管理模式,曾在很長一段時間困擾業內外:既不能充分體現司法職業特點,不利於建設政治素養好、專業素質高的職業化司法隊伍,也不利於把優秀人才留在司法一線。

  為了打破這種人員混崗、職責模糊的局面,上海率先實行司法人員分類管理,建立法官、檢察官“員額制”改革試點。

  人員分類管理制度被視為司法體制改革的“牛鼻子”,在深化司法體制改革中處於基礎性地位。上海司法體制改革以來,按照司法體制改革“上海方案”產生了首批法官、法官助理、檢察官、檢察官助理,一批優秀的法官、檢察官充實到辦案第一線,員額制等改革措施已經初見成果。

  首批入額法官、檢察官背后的“大數據”

  司法體制改革的“上海方案”一經提出,馬上引起社會廣泛關注,其中,員額制更是影響重大。在這項制度設計中,突出法官、檢察官在司法辦案工作中的主體地位,把法院、檢察院工作人員分為法官、檢察官,司法輔助人員,行政管理人員三類,分別佔隊伍總數33%、52%、15%的員額比例。

  今年4月16日,上海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20次會議表決通過人事任免案,正式將市二中院的71名助理審判員晉升為法官、市檢察二分院11名助理檢察員晉升為檢察官,其他先行試點法院、檢察院所在區人大也即將完成助理審判員、助理檢察員晉升法官、檢察官的任命。從四家先行試點法院首批產生的531名入額法官來看,平均年齡43.9歲,99.8%具有本科以上學歷,其中51.8%具有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

  在檢察院,經過嚴格遴選后,四家試點院首批遴選員額內檢察官308人,佔編制總數的30%。和法院一樣,改革后,檢察官學歷學位層次明顯提高,具有碩士、博士以上學位人員的比例由改革前的17%上升到39%﹔平均年齡為44.7歲,比改革前下降了2歲,充分體現了從嚴把握遴選條件、擇優遴選檢察官的原則。

  通過員額制等人員分類管理制度,能否把優秀的法官、檢察官充實到辦案第一線,是確保人民群眾在每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的基礎。

  上海高院政治部主任郭偉清介紹,為了保証優秀人才入額,市高院設計了一整套科學合理的考試辦法,法院內部必須經過層層關卡,通過考核加考試、筆試加面試等,尤其是對審判業績嚴格審核,最后報送遴選委員會的名單比例是1:1.2。可以說,每一名最終能入額的法官都是“過五關、斬六將”選出來的。

  在這些遴選標准中,審判業績是重要的考核內容。如何衡量一個法官的辦案質量?他介紹,市高院副院長鄒碧華在世時,曾在兩三年大數據調查統計的基礎上,提出了一套案件權重系數,通過跟蹤一名中等難度案件的法官辦案情況等,研發出專門的軟件,來考核法官的辦案水平。"這些大數據和軟件設計,都成為此次評判法官能否入額的重要依據。"

  科學方法嚴格入額標准

  員額制,尤其是差額遴選,也意味著一部分人將無法入額成為檢察官、法官。誰能入額?按資排輩、按職務等搞"一刀切",是比較簡單的方法,但為了保証優秀的檢察官、法官進入辦案第一線,上海司法體制改革的先行先試者們總結出了一套公開科學的方法。

  徐匯區檢察院的李永蘅是一名優秀公訴人。80后的她畢業於華東政法大學,在檢察院公訴科等部門工作,擔任過助理檢察員、檢察員,並擔任公訴科副科長。幾個月前,徐匯區檢察院開始了檢察官的遴選工作。由於她的丈夫當律師,按照規定,配偶是律師,必須"一方退出"。為此,李永蘅離開了檢察官崗位,另外安排到院辦公室工作。

  "說當時一點都沒有情緒,不客觀。不單是自己,周圍許多人都為我惋惜。但是,冷靜下來想想,我覺得,司法體制改革的大方向是為了建設更加公平正義的法治環境,我個人的這點利益不算什麼。"李永蘅很快放下包袱,全身心投入到檢察院新的工作環境中。

  像李永蘅這樣在員額制實施過程中退出法官、檢察官的人數不算少,但由於選拔標准公開、公平,得到了人們的普遍認可。

  市檢察院檢察改革推進辦公室主任譚濱介紹,根據規定,現有檢察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遴選為納入員額管理的檢察官:因違法違紀行為被給予警告以上處分且在影響期內的﹔患有重大疾病,難以承擔正常檢察辦案工作的﹔各級院領導班子成員的配偶、子女以及檢察官的配偶從事律師、司法審計、司法拍賣職業且不願退出的等。

  檢察官要入額,則必須經過"十步"程序:包括公布檢察官的崗位設置、崗位說明以及人員分類工作方案﹔征求全體檢察人員意見,組織全體檢察人員填寫崗位意向表﹔對符合納入員額管理檢察官遴選資格條件的檢察員,通過面談、測評、個別訪談和實績評估等多種方式,嚴格考核考察等﹔市檢察院檢察官遴選工作辦公室全面審核,市法官、檢察官遴選委員會審批,市檢察院黨組研究決定等,每一步都嚴格把關,確保公開透明。

  讓法官、檢察官回歸本源

  記者了解到,此輪上海試點法院、檢察院的法官、檢察官遴選中,大約有10%以上的原審判員、檢察員無法進入首批員額。這10%的通道,留給了處於辦案一線的優秀助理審判員、助理檢察員。

  上海法院4家試點單位通過初選、業績、廉政考核、統一筆試、面試,首批報遴選委員會擬入額法官500多人,約佔編制總數的28%,約佔原有審判員、助理審判員人數的69%。最終遴選入額的法官中,原助理審判員比例可達24%左右。

  而上海檢察系統4家試點單位首批擬入額檢察官300多人,約佔編制總數的30%,平均年齡約45歲,其中原助理檢察員近40名。可見,首批擬入額法官、檢察官員額並未用足,給現有助理審判員和助理檢察員的未來晉升留下了空間。

  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市司法體制改革試點推進小組辦公室主任王教生說,"實行人員分類管理,就是從體制機制上解決矛盾,讓法官更像法官,讓檢察官更像檢察官。"在司法體制改革前,法院實行的是法官加書記員的辦案模式﹔司法體制改革后,則是法官加法官助理、書記員。每名主審法官或合議庭配備一名法官助理,法官助理根據主審法官安排開展工作。過去,法官承擔了大量非審判事務,如碰上層層審批的案子,還要准備各種匯報材料,常常忙不過來。現在,壓縮法官員額比例,也縮減法官一些非審判事務。法官專心審案,分工專業化,提升辦案質效。

  華東政法大學教授游偉認為,"員額制"的核心在於讓法官、檢察官真正回歸其職業本源。"法官、檢察官和法官助理、檢察官助理等司法輔助人員等兩類人員佔隊伍總數的比例分別為33%、52%,讓85%的司法人力資源直接投入辦案工作,既突出了法官、檢察官的辦案主體地位,也能有效破解當前'行政化'傾向嚴重的情況。"

  數字是司法體制改革成效最好的証明。在改革試點法院徐匯法院,新任命的43名法官助理全部編入專業合議庭,負責審查訴訟材料、組織庭前証據交換、草擬法律文書等14項具體工作,截至2014年底,共參與辦理案件3891件。

  在檢察院,四家試點院業務部門的檢察官配備數量由改革前佔檢察官總數的80%上升為100%,尤其是司法辦案一線檢察官的配備數量大大增加,首批遴選出的檢察官全部"用在刀刃上",配置在業務部門的一線辦案崗位。

  "實行人員分類管理,建立員額制,既是此輪上海司法體制改革的亮點,也是最難啃的硬骨頭之一。"上海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書記姜平說,"我們之所以堅定不移朝這方面邁近,就是為了推動法官、檢察官隊伍專業化、職業化建設,進一步彰顯法官、檢察官的價值和地位。"

(來源:解放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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