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太原3月9日電 (宋立超)9日記者從山西省公安廳獲悉,山西省各級公安機關從即日起全面落實山西省政府下發的《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這標志著戶籍制度改革在山西正式進入實施階段。警方表示,實行了半個多世紀的“農業”和“非農業”二元戶籍管理模式將退出歷史舞台,城鄉居民的身份差別將被取消。
《山西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於2015年2月6日正式出台。按照《實施意見》,山西省將進一步調整戶口遷移政策,統一城鄉戶口登記制度,全面實施居住証制度。到2020年,山西將基本建立規范有序的新型戶籍制度,實現360萬左右農業轉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鎮落戶。
據山西省公安廳治安總隊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次戶籍改革徹底降低了落戶門檻。除太原和大同兩大城市核心城區屬於有序放開落戶限制地區外,其他建制鎮和中小城市落戶限制將全面放開。
警方表示,戶籍制度改革的關鍵是戶籍內含各種權利和福利制度的綜合配套改革,建立與統一城鄉戶口登記制度相適應的教育、衛生計生、就業、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統計制度。其目標不是消除戶籍制度,而是剝離戶籍內含的各種權利和福利,取消城鄉居民的身份差別,建立城鄉統一的戶籍登記管理制度。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次山西戶籍制度改革中明確規定,為保障農民權益,現階段不得以退出“三權”為落戶條件。即尊重農業轉移人口進城和留鄉的自主選擇,“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作為農民進城落戶的條件。
山西省政府在2月26日召開的全省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工作會議上提出,將依照優先解決存量、有序引導增量的要求,重點解決進城時間長、就業能力強、可以適應城鎮產業轉型升級和市場競爭環境的人員落戶問題。不斷提高高校畢業生、技術工人、職業院校畢業生、留學回國人員等常住人口的城鎮落戶率,最大限度地釋放改革紅利。(完)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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