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廣州10月28日電(程景偉許青青劉韜)廣州市人民檢察院28日對外透露,今年以來,11名罪犯因不符合保外就醫條件被重新收監,包括廣州市市政園林局原黨委書記馬必友,廣州市市政管理局、市園林局原副局長葉榮達,廣州市公共事業管理局原局長丁振武,廣東省監獄管理局原計財處處長黃啟修,廣東省經濟技術協作辦原副主任覃賽先等多名廳處級貪官。
廣州檢方今年全面審查監管場所和社區矯正場所服刑的職務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三類罪犯”共541人刑罰執行變更情況,已糾正違法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126人,監督監管部門對不符合保外就醫條件的11名罪犯收監執行。這11名罪犯以處級以上貪官為主。
廣州檢方還組織46名正在社區接受矯正的暫予監外執行的罪犯重新體檢,目前正對體檢結果進行審查﹔對看守所內留所服刑罪犯和監獄拒絕收押后滯留看守所的罪犯進行逐人篩查,共清理470人送監獄執行。
去年以來,廣州市檢察機關監所檢察部門立案查辦監管場所職務犯罪案12件12人,如以涉嫌受賄、介紹賄賂罪對原韶關監獄干警楊某慶立案查處等。檢方透露,楊某慶案是因查辦廣東佛山健力寶原董事長張海涉嫌假立功減刑案而揭發的。
記者獲悉,日前,經廣州市編委批准,設立廣州市檢察院駐市第一看守所檢察室等10個派駐檢察室。
在保障被監管人合法權益方面,近兩年來,廣州市監管場所沒有發生被監管人員非正常死亡事件。同時,駐所檢察官有針對性地開展法律咨詢和心理疏導。(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