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10月27日電 據新華社對外部“中國獨家報道”微博消息,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27日轉發住建部等十部門通知,自今年11月1日起,嚴禁在歷史建筑、公園等公共資源中以自建、租賃、承包、轉讓、出借、抵押、買斷、合資、合作等形式設立私人會所。
據悉,通知明確,對在歷史建筑、公園等公共資源中已經設立的私人會所依法依規整治,並區分不同情況給予關停、停業整頓、吊銷資質、到期后收回等處置。
延伸閱讀:
人民網北京10月27日電 據新華社對外部“中國獨家報道”微博消息,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27日轉發住建部等十部門通知,自今年11月1日起,嚴禁在歷史建筑、公園等公共資源中以自建、租賃、承包、轉讓、出借、抵押、買斷、合資、合作等形式設立私人會所。
據悉,通知明確,對在歷史建筑、公園等公共資源中已經設立的私人會所依法依規整治,並區分不同情況給予關停、停業整頓、吊銷資質、到期后收回等處置。
南京大屠殺公祭習近平談公祭日李克強亞歐行無人機闖空中禁區呼格案再審結果不動產登記西部冰川萎縮股市年末躁動小年火車票今日開售廊坊幼兒園危房倒塌聶樹斌案3大疑問東三省人口流出習近平公祭日講話李克強談吃空餉問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