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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開放以來累計減貧2.5億人(在國新辦新聞發布會上)

每年十月十七日設立為國家“扶貧日”

2014年10月15日04:26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手機看新聞

  制圖:張芳曼

  本報北京10月14日電  (記者顧仲陽)按照我國扶貧標准,1978—2010年累計減少了2.5億貧困人口﹔參考國際扶貧標准,我國共減少了6.6億貧困人口。但按照農民年人均純收入2300元(2010年不變價)新的扶貧標准,到2013年底我國農村還有8249萬貧困人口,扶貧開發還任重道遠。經國務院批准,自2014年起,將每年10月17日設立為“扶貧日”。這是記者從14日國新辦舉行的扶貧日和社會扶貧工作情況新聞發布會上獲悉的。

  國務院扶貧辦副主任鄭文凱介紹,這些年我國的社會扶貧初步形成了定點扶貧、東西扶貧協作和軍隊參與扶貧三方面的基本框架。目前,310個中央和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定點幫扶全國592個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定點扶貧實現了對重點縣的全覆蓋。2013年,地方層面組織的定點扶貧單位約13.5萬個,幫扶13.6萬多個貧困村。東部共有18個發達省市與西部10個省(區、市)建立扶貧協作關系,基本形成了政府援助、企業合作、社會幫扶和人才支持為主要內容的東西扶貧協作工作體系。軍隊和武警部隊共幫扶了63個貧困縣547個貧困鄉。

  鄭文凱說,新的歷史時期,我國將重點推動民營企業、社會組織和公民個人參與扶貧。據了解,國務院扶貧辦與中組部等15個部門聯合印發了《創新扶貧開發社會參與機制實施方案》,將廣泛深入動員民營經濟、社會組織和個人參與扶貧,著力從業務指導、搭建平台、營造氛圍、服務監管等方面有所推動和突破。

  針對一些縣“脫貧以后不願意摘帽”或“戴著貧困帽炫富”的現象,國務院扶貧辦政策法規司副司長蘇國霞介紹,正研究改革貧困縣的考核機制,建立扶貧縣的約束機制,實行貧困縣的退出機制,引導貧困縣把工作重點放到扶貧上來。

  貧困縣享受國家的政策支持,就應該接受相應的約束。蘇國霞介紹,下一步將從三方面對貧困縣建立約束機制:一是必須作為事項,比如貧困縣的財政投入要安排相應的比例用於民生用於扶貧﹔二是禁止做的事情,比如建造寬馬路、大廣場等脫離實際的形象工程﹔三是提倡作為的事項,提倡每一屆縣級班子任期內作出完成多少減貧任務的承諾。


  《 人民日報 》( 2014年10月15日 03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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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袁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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