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記者 徐雋
《人民法院報》10月10日刊發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政法委書記孟建柱7月15日在司法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座談會上的講話摘要。孟建柱在講話中說:“最近,中央決定,將中央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委員會恢復為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目的是為了集中精力抓好平安建設。”孟建柱指出,下一步,中央政法委、中央綜治委、中央維穩辦、中央聯席辦要會同各地政法、綜治、維穩、信訪部門,加強調查研究,認真總結經驗做法,深入剖析問題症結,研究提出創新社會治理、深化平安建設的意見措施。”
2011年8月21日,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曾更名為中央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委員會。
時任中央綜治辦負責人在接受記者採訪時介紹,中央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委員會是黨中央、國務院的協調機構,負責協調、指導各地區各部門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決策部署,重點協調、推動涉及多個部門的社會管理重要事項的解決﹔對各地區各部門開展社會管理工作情況進行督導檢查﹔總結推廣各地區各部門在社會管理工作中的成功經驗和做法﹔加強對社會管理有關重大問題的研究,提出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重大政策措施建議﹔協調、指導社會管理法律制度建設﹔辦理黨中央、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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