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破格提拔處級干部須省委組織部審批
為貫徹落實好“三嚴三實”要求,從嚴管理領導干部破格提拔工作,四川省委組織部近日出台《四川省縣(處)級黨政領導干部破格提拔辦法》,今后省內破格提拔縣(處)級黨政領導干部,人選必須是特別優秀或工作特殊需要的干部,並經省委組織部審批同意。未按程序或者未經批復同意作出的破格提拔決定一律無效,並按照規定從嚴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為防止破格變“出格”,《辦法》設下“高壓線”:要求破格提拔干部必須嚴格遵守《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有關法律、章程對領導職務的專門資格規定,突破任職年限破格提拔的,任現職時間應當達到規定任職年限的2/3以上,且不得在任職年限上連續破格,不得越兩級提拔。
為防止暗箱操作等問題,要求啟動破格提拔工作前,組織人事部門應當就黨委(黨組)初步考慮或醞釀情況與省委組織部溝通。對擬破格提拔人選在黨委(黨組)討論決定前,必須以書面形式向省委組織部報告。(記者王明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