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39期《瞭望》新聞周刊將發表慎海雄的署名特稿: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
“在中國社會主義制度下,有事好商量,眾人的事情由眾人商量,找到全社會意願和要求的最大公約數,是人民民主的真諦。”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人民政協成立65周年大會上發表的重要講話,深刻闡述了社會主義協商民主這一重大戰略思想。習總書記強調,實行人民民主,保証人民當家作主,要求我們在治國理政時在人民內部各方面進行廣泛商量。我們要堅持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商量得越多越深入越好,推進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
政從“正”來。政策的公信度、執行力和權威性取決於是否反映了民心所向。“政之所興,在順民心﹔政之所廢,在逆民心。”如何順應民心所向?唯有商量。習總書記深刻論述的“商量觀”,具有很強的思想性、實踐性、指導性,是對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豐富和深化,是新時期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行動綱領。
商量就是交換意見、商討切磋。《周易》有句:“商兌未寧,介疾有喜。”大意是說商討還沒有達成共識,但矛盾已趨彌合。“兼聽齊明,則天下歸之”“君子和而不同”“漢屈群策,群策屈群力”……商量辦事,浸潤著中華傳統文化的深厚底蘊和政治智慧。正如習總書記所指出的:“協商民主是中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中獨特的、獨有的、獨到的民主形式,它源自中華民族長期形成的天下為公、兼容並蓄、求同存異等優秀政治文化,源自近代以后中國政治發展的現實進程,源自中國共產黨領導人民進行革命、建設、改革的長期實踐,源自新中國成立后各黨派、各團體、各民族、各階層、各界人士在政治制度上共同實現的偉大創造,源自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在政治體制上的不斷創新,具有深厚的文化基礎、理論基礎、實踐基礎、制度基礎。”植根於中華優秀文化土壤的中國共產黨人,正是緊緊依靠協商民主、商量辦事,團結起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調動一切可以調動的積極因素,在革命、建設和改革開放的不同時期,戰勝了一次又一次挑戰,始終站在時代前列。
“黃河之濱,集合著一群中華民族優秀的子孫”。即便在艱苦卓絕的抗戰時期,連吃穿都要自給自足的延安成了全國人民心中的“聖地”。不同家庭出身、不同社會階層,乃至不同政治信仰的人們以奔赴延安為豪。這當中,協商民主的強大魅力就是支柱之一。其結果便是“延安打敗西安”,中國共產黨人以這場偉大的預演拉開了民主建國的序幕,為共和國的協商建國理論乃至政治協商制度積累了豐富經驗。
“有事多和群眾商量”,這是56年前毛澤東同志在廣東農村調研時的一句名言。我們黨的歷代領導人都繼承和弘揚了民主協商這一強大思想武器,使“商量”成為中國土壤上開出的絢麗的制度之花。正如專家所說,在中國,協商民主不僅是政治層面的制度安排,而且也是經濟和社會層面的制度安排。中國超大型的人口規模、超廣闊的疆域國土,意味著中國需要更具包容性和整合力的民主制度。自古希臘開始,人類社會一直不停地探索最適合自身生存和發展的民主政治制度體系。今天,我們完全可以自豪地說,社會主義協商民主,是中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獨特優勢,是中國共產黨的群眾路線在政治領域的重要體現,也是中國共產黨人為人類在民主制度探索中提供的獨特的、獨有的、獨到的新路徑。
習總書記深刻指出:社會主義協商民主,應該是實實在在的、而不是做樣子的,應該是全方位的、而不是局限在某個方面的,應該是全國上上下下都要做的、而不是局限在某一級的。因此,必須構建程序合理、環節完整的社會主義協商民主體系,確保協商民主有制可依、有規可守、有章可循、有序可遵。如何真正做到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避免做樣子、當裝飾品?關鍵要靠制度來保証。要讓我們黨“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請進來,走出去”等群眾路線的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方法,成為我們治黨治國的制度、規章、程序,成為程序合理、環節完整的社會主義協商民主體系的精髓。這是治理體系和能力現代化的重要一環。
比如,我們經常強調“少數服從多數”的決策原則,但在實踐中,如果缺了協商民主、商量辦事的前道環節,很可能變形走樣,甚至成為引發矛盾沖突的導火線。近年來屢屢發生的“釘子戶”以死抗拒強遷等惡性事件,說白了還是有些地方官員工作簡單、作風粗暴、違背民主協商原則,沒有從尋找最大公約數入手、努力促成大家都能接受的共識所造成的。正反兩方面的事實表明,在處理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工作中,“商量辦事”應當成為“少數服從多數”的必不可少的前提。“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不能超越憲法和法律法規,更不能為了片面尋求一致性而人為設置程序。同時,如果純粹為了形式上的“聽証”而聽証,為了裝飾性的“征詢”而征詢,這樣的“商量”也是徒有虛名,起不到實效的。
社會主義民主不僅需要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需要完整的參與實踐,“當面鑼,對面鼓”地商量。習總書記用三個“具體地、現實地體現”和四個“涉及”所作的全面深入闡述,提出了“商量辦事”的重要思想和工作方法。總書記指出,人民當家作主必須具體地、現實地體現到中國共產黨執政和國家治理上來,具體地、現實地體現到中國共產黨和國家機關各個方面、各個層級的工作上來,具體地、現實地體現到人民對自身利益的實現和發展上來。涉及全國各族人民利益的事情,要在全體人民和全社會中廣泛商量﹔涉及一個地方人民群眾利益的事情,要在這個地方的人民群眾中廣泛商量﹔涉及一部分群眾利益、特定群眾利益的事情,要在這部分群眾中廣泛商量﹔涉及基層群眾的事情,要在基層群眾中廣泛商量。在全面深化改革的今天,將協商民主體現在治國理政的方方面面,廣開言路,博採眾謀,動員大家一起來想、一起來干,找到全社會意願和要求的最大公約數,是擺在我們面前的重大戰略任務。作為中國式民主制度重要表現形式,下一步,“協商”需要在技術細節上下功夫,比如如何動議、如何提案、如何討論、如何表決。全國政協推出“雙周協商制度”,就某個議題,請相關行業政協委員進行協商,引起積極反響,就是一個積極舉措。
全面深化改革是一場攻堅戰,也是一場持久戰。隨著改革的深入,我們要突破險灘、啃下“硬骨頭”,就不可避免地要“動人奶酪”、要“傷筋動骨”。可以說,在今天的經濟社會大環境下,改革攻堅決不可能風和日麗、太平無事,“有事”將成為常態,這個“事”,就是新情況、新矛盾、新問題。破解難題、推進改革,就需要“做事”,這個事,就是針對新情況、新矛盾、新問題所實施的對策措施、所開拓的新格局。從“有事”到“做事”的過程中,也必然會出現各種各樣的預料之中或預料之外的情況,這就是“遇事”。習總書記提出的“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為改革發展提供了重要的思想和實踐方法。在利益多元、價值多樣的今天,如何通過“多商量”達成廣泛共識、凝成改革動力,做到有事不慌、遇事不怕、做事不亂,顯得尤為緊迫。
“在人民內部各方面廣泛商量的過程,就是發揚民主、集思廣益的過程,就是統一思想、凝聚共識的過程,就是科學決策、民主決策的過程,就是實現人民當家作主的過程。這樣做起來,國家治理和社會治理才能具有深厚基礎,也才能凝聚起強大力量。”協商民主是一篇大文章。“一個籬笆三個樁,一個好漢三個幫。”越是處於改革攻堅期,越需要匯集眾智、增強合力﹔越是處於發展關鍵期,越需要凝聚人心、眾志成城。我們要以習總書記的重要講話為指引,在扎實推進協商民主中,匯聚一切積極因素,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而奮進,讓扎根在中國土地上的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制度永遠充滿活力與生機。(文?慎海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