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杭州9月25日電 (記者江南)為了引導法官8小時外的行為,9月23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頒發了首份“法官業外活動指引”,旨在提醒法官管好自己的“生活圈”“社交圈”“娛樂圈”,避免因不正當言行給司法形象、法官個人和家庭帶來損害。
“法官有業外活動的權利和自由,但近年來,全國法院系統發生了為數不少的因為法官業外行為不當而損害司法公信的事件。”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監察室主任翁暨偉表示。此次公布的“法官業外活動指引”,是在剛性的紀律規定基礎上對法官行為的引導,通過梳理法官在現實業外活動中可能遭遇的各類具體情景,給法官提供可操作性強的指引、提示和警示。從飯局宴請到熟人說情打招呼,從日常投資理財等經濟活動到同事、家庭、鄰裡關系處理,從“小細節”入手進行防范提醒。
比如法官自費接待、宴請親朋好友要量入為出,不宜鋪張浪費,盡量避免到高消費場所而引起公眾猜疑。法官在刷微博、寫微信、發網帖時,要注意自己身份和工作性質,披露自己工作細節尤其是辦案秘密、當事人隱私,都是不適當甚至是違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