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河北省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博
人民網北京9月24日電 今日上午,河北省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廊坊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審判庭公開審理被告人劉鐵男受賄一案。
據河北省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起訴書中顯示,被告人劉鐵男於2002年至2012年,利用其擔任國家計委產業發展司司長、國家發改委工業司司長、國家發改委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為山東南山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宋作文等人在項目審批、設立汽車4S店等方面謀取利益,單獨或與其子劉德成共同非法收受上述人員給予的財物,共計價值人民幣3500余萬元。
廊坊市人民檢察院認為,被告人劉鐵男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其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單獨或與其子劉德成共同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條第一款、第三百八十六條、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款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証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