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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嫌公務員丈夫工資太低與其離婚

劉虎

2014年09月11日10:57    來源:華西都市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妻子嫌公務員丈夫工資太低與其離婚

  在營山法院調解下,兩人達成離婚協議,孩子由女方撫養

  南充市營山縣一公務員,與妻子結婚9年來,因妻子不滿於家庭經濟狀況,再加上聚少離多﹔於今年7月份被妻子訴上了法庭,近日在營山法院的調解下,兩人達成了離婚協議。

  “閃電”結婚

  2005年夏天,25 歲的謝春梅接到爸爸的電話后回家﹔與何明華相識一月后,兩人便閃電結婚。

  相親結緣 相識一月后便閃婚

  謝春梅生於1980年,初中畢業后便外出打工。由於在外忙於掙錢,沒有多少機會結識男孩子,這樣在外奔波近十年的時間,眼看即將跨入“剩女”行列,急壞了謝春梅的爸爸媽媽。謝春梅每次回家,都被爸爸媽媽催婚,看著以前的同學,身邊的朋友都相繼結婚生子,謝春梅自己也開始著急起來。

  2005年的夏天,25歲的謝春梅接到爸爸的電話,讓其趕快回家。以為家中有急事的她,回來后才知道,父母為她安排了一場相親。

  謝春梅很快被安排和男孩子見面,對象叫何明華,大學文化,是縣上某機關公務員。

  “當時何明華穿著一身西裝,體型瘦削,不是我喜歡的類型。”謝春梅說,但看到他舉手投足斯斯文文,彬彬有禮,又想到他有一個穩定體面的工作,“當時看重父母想法,便沒再拒絕。”

  此后,兩人頻頻約會,很快便確定了戀愛關系。相識一月后,兩人便“閃電”結婚,婚禮很簡單,沒有宏大的結婚盛宴,也沒有溫馨甜蜜的蜜月之旅。

  聚少離多

  婚后半年,謝春梅背上行囊,踏上了外出務工的行程。2008 年,謝春梅誕下孩子后,再次外出打工。

  矛盾不斷 聚少離多經常吵架

  婚后半年,謝春梅背上行囊,再次踏上了外出務工的行程。此后,兩人聚少離多,一年相聚時間不過10來天。

  2008年,謝春梅誕下一子,兒子的出生給這個家庭帶來很多歡樂,可是謝春梅對於這樣不痛不痒的婚姻仍然提不起興趣。何明華經常勸說妻子別再出去了,可是每次謝春梅都說:“我不出去打工掙錢,以家庭經濟情況,能行嗎?”說得何明華頓時啞口無言。兒子出生7個月后,謝春梅又一聲不響地前往了外地。

  轉眼間,兒子6歲,已經到了上學年齡。何明華便打電話給妻子:“春梅,孩子快上小學,別在外打工了,回家專心帶孩子吧。”謝春梅一聽,吼道:“我不打工,這個家庭靠你一個人能行嗎?”兩人為此大吵一架。

  突然離婚

  何明華撥通了謝春梅的電話:“春梅,怎麼回事呀,你真的要和我離婚嗎?”謝春梅堅定地說道:“是的,我要和你離婚。”

  法院調解 兩人達成離婚協議

  后來,何明華多次打電話央求謝春梅回家照看孩子,終於謝春梅表示會慎重考慮,就在何明華憧憬一家人團聚,翹首期盼謝春梅回家的時候,何明華做夢也沒有想到,他等到的不是謝春梅的身影,而是一張法院傳票。

  2014年7月,謝春梅到南充市營山縣人民法院起訴,訴請法院調解或判決兩人離婚。何明華收到法院傳票時,怎麼也不相信謝春梅要和自己離婚,在很多人眼裡,兩人過得很幸福,從不吵架,從不拌嘴,是一對令人羨慕的模范夫妻。

  何明華撥通了謝春梅的電話:“春梅,怎麼回事呀,你真的要和我離婚嗎?”謝春梅堅定地說道:“是的,我要和你離婚。你的工資養不活我。”說完便挂斷了電話。

  最終,在法院的調解下,兩人達成離婚協議,謝春梅與何明華離婚,孩子由謝春梅撫養。(文中人物均為化名)張江樞 楊建瓊 華西城市讀本記者 劉虎

  (原標題:嫌丈夫工資太低 女子執意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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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潘婧瑤、曾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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