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院”寫成“檢查院”,這樣的錯誤竟出現在了蓋有紅戳的公檢法聯合通告上。
“起草通告的人,你的語文是體育老師教的嗎?”今日上午,有陝西榆林當地網友稱,一則公檢法聯合通告末尾,榆林市檢察院的落款和蓋章,“檢察院”的“察”字,都錯成了“查”,變成了“檢查院”。
根據網友拍攝的照片顯示,這則通告張貼在榆林市住建局、城建局和地震局大門口鐵門上。通告名為《關於加強國家機關秩序管理、依法處理信訪活動中違法行為的通告》,由榆林市法院、檢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於今年7月10日聯合發布。
“通告是嚴肅的事,你們不校對嗎?對工作太不認真了!”該通告被網友拍照並上傳至網絡后,引起熱議。
今天下午2時許,新京報記者致電榆林市委宣傳部新聞科科長王軍。他稱,通告上現錯別字,大約半個月前就已有網友發現並上傳至網絡,“當天下午他們就改過來了”。至於為何會出現錯別字,他稱並不清楚,需要聯系檢察院。而榆林市檢察院電話,新京報記者多次撥打,均無人接聽。
新京報記者檢索發現,2012年12月17日,榆林市委辦公室下發了《關於加強全市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統建設和推廣使用新型防偽印章工作方案》的通知。該通知稱:“將更換新型防偽印章工作的推廣在榆林市進行了全面展開和運行。”
(記者 楊鋒 實習生顧開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