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廣西河池市政法委官方微博消息,針對網民關注的余某控告廣西壯族自治區東蘭縣檢察院黃東坡強奸一事,廣西河池市委政法委今日通過其官方微博做出回應,回應稱,黃東坡承認與余某發生過2次性關系,到目前為止,尚未發現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在辦案過程中有違法違紀行為。
關於余某男友徐某涉嫌敲詐勒索一案,回應指出,2013年8月至2014年3月間,徐某以黃東坡強奸余某為由,3次到東蘭縣檢察院對黃東坡進行威脅。並於2014年2月至3月間,先后35次通過手機短信威脅黃東坡,向黃索要現金。
回應還指出,余某控告網帖提到黃東坡有親戚在河池市檢察院擔任領導的情況。經查,河池市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白道強系黃東坡舅舅。事件發生后,白道強主動申請回避,河池市檢察院檢察長同意其回避。到目前為止,尚未發現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在辦案過程中有違法違紀行為,公安機關、檢察機關正對余某控告的情節作進一步調查。
回應全文如下:
一、關於余某控告黃東坡強奸事件
經聯合調查組調查,掌握如下主要情況:
1、2014年3月6日上午11時許,余某男友徐某涉嫌敲詐勒索被東蘭縣公安局傳喚,當日15時許,公安機關詢問余某時,余稱,2013年8月29日晚23時許,黃東坡送其到自己的出租屋后聊天,30日凌晨約1點多倆人發生了2次性關系(黃均帶避孕套),后倆人同睡在一張床上至凌晨6時許。余某認為,其與黃東坡只是發生性關系不是強奸。2013年8月30日上午,余某用手機與其男友徐某通話,告知其與別人發生了性關系,未講到被強奸。
2、聯合調查組找余某問話時,余陳述的發生性關系經過與公安機關詢問余某時余的講述一致。
3、在徐某因涉嫌敲詐勒索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后,余某才於2014年3月12日到東蘭縣公安局報案,控告黃東坡對其實施強奸,但提供不出任何証據,公安機關在接警后通過現場勘查也未能提取到任何物証。
4、2014年8月7日,黃東坡被停職后,經聯合調查組反復做其思想工作,黃東坡於次日承認與余某發生過2次性關系,其講述的發生性關系過程與公安機關詢問余某時余的陳述基本一致。
二、關於徐某涉嫌敲詐勒索案件
經聯合調查組向辦案公安機關、檢察機關了解,掌握如下情況:
2013年8月至2014年3月間,徐某以黃東坡強奸余某為由,3次到東蘭縣檢察院對黃東坡進行威脅。並於2014年2月至3月間,以“要你的手腳”、“你全家都跑不掉”、“你女兒很可愛,以后應該是美女,我等得起”等內容,先后35次通過手機短信威脅黃東坡,向黃索要現金。3月6日上午,徐某共發9條手機短信給黃東坡,要求黃交付15萬元現金,並不斷變更交錢地點。黃東坡於當日上午11時04分報警,后到徐某指定地點將現金交付徐並離開。數分鐘后,公安干警將正在離開現場的徐某抓獲,當場從其身上查獲15萬元人民幣。
三、其他情況
1、余某控告網帖提到黃東坡有親戚在河池市檢察院擔任領導的情況。經查,河池市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白道強系黃東坡舅舅。事件發生后,白道強主動申請回避,河池市檢察院檢察長同意其回避。事件的調查由河池市委政法委牽頭負責。
2、到目前為止,尚未發現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在辦案過程中有違法違紀行為,公安機關、檢察機關正對余某控告的情節作進一步調查。
3、河池市委、市政府及市委政法委態度鮮明,堅決要求公安機關、司法機關依法公正辦案,同時,對政法干警違法違紀行為一經查實,堅決依法依紀嚴肅處理,決不姑息。相關調查處理情況將及時向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