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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之堯:土地整治項目等應由農民集體負責工程建設

2014年06月25日21:15    來源:人民網-時政頻道    手機看新聞

人民網北京6月25日電 今天是第24個全國土地日,今年的主題為“節約集約利用土地,轉變土地利用方式”。國土資源部耕地保護司司長嚴之堯今天在做客人民網訪談時指出,土地整治項目等應由農民集體負責工程建設。

嚴之堯首先表示,現在,全國每年大致投入1000多億元,建設高標准基本農田1億畝。對於這麼大量的資金投入,從我們國土資源管理部門來講,一直在想方設法怎麼“花一樣的錢,整更多的地”,讓黨的好政策惠及更多的農民群眾。

“人民群眾是最有創造力的。我們在廣西龍州市發現了一個很好的做法”,嚴之堯說,發源地在龍州縣上龍鄉上龍村弄龍屯,由於地理條件等因素,歷史上,這個村的土地大部分都是過於分散的小地塊,“螞蚱一跳三塊地,草帽一扔不見地。” “有的一塊地隻能種一行香蕉”,已難以適應現代農業的發展需要。1997年,很有智慧的村民就自發起來,把地集中起來,重新規劃建設,把小塊並成大塊,然后重新分配。后來不斷發展,從村發展到鄉,鄉發展到全縣,全縣發展到全市,又發展到廣西自治區全區。現在,已經發展到全國了。

嚴之堯指出,之前,大多數地方高標准農田建設項目、土地整治項目實施的傳統做法是“政府包辦”,政府負責組織施工建設、監理、驗收等,通過招投標方式選擇認為最合適的施工隊伍,但是沒有讓與被整理土地利益攸關的農民集體組織參與進來,他們的作用和力量得不到發揮。結果是,有的地方雖然進行了高標准的規劃、投入了巨額資金,人民群眾還是不滿意。

嚴之堯強調,后來,我們總結推廣廣西龍州的做法,實行“以補代投、以補促建”的高標准農田建設、土地整治、耕地質量建設等工程建設新模式,政府隻要負責規劃設計和驗收兩頭,由農民集體負責工程建設,讓農民用國家的錢、整自家的地,讓實施者和受益者得到統一。 以前是國家花錢、找人替農民做事,現在是農民花國家的錢、自己為自己做事、讓自家受益。 用這種辦法進行高標准農田建設、土地整治可以說是事半功倍,一舉多得,真正做到多方共贏。

“從土地整治工作本身來看,一是大大節約國家資金,大大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每畝投入從2000元左右下降到不到1000元,項目建設工期從兩年左右減少到不到半年,而且工程質量更有保証了”,嚴之堯還稱,“從農民受益的角度上看,有了這樣高標准、高等級、高產穩產、旱澇保收的耕地,為土地流轉,實行農業規模化、產業化、機械化生產提供必要的物質條件。”(高澤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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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肖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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