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時政

官員:過去征地糾紛不斷是對農民尊重不夠

2013年11月19日07:25    來源:京華時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官員:過去征地糾紛不斷是對農民尊重不夠

  《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辦公室主任陳錫文指出,未來土地制度改革的方向,土地是誰的就要尊重誰的權利。

  土地是誰的就要尊重誰的權利

  工業化城鎮化的推進,必然要佔一部分農村土地,這個過程中一定要尊重農民權益,讓農民失去土地后能得到合理的補償。

  《決定》提出,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參加《決定》起草工作的陳錫文認為,可以從兩個層面來理解。

  一是法律已經賦予農民的財產權利還沒有得到充分保障。要通過一系列政策措施讓農民合法的財產權利得到充分保障,這是最基本的。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確權登記頒証等舉措,就是為保障農民的財產權利奠定重要基礎。

  二是創造更好的制度使農民的財產權利得到更好的運用。為此,《決定》要求賦予農民對集體資產股份佔有、收益、有償退出及抵押、擔保、繼承權,建立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等,就是為保障和實現農民財產權利而提出的重要舉措。需要指出的是,在這個過程中,既不能損害農村集體土地所有制,也不能讓農民流離失所。

  陳錫文強調:“我國是人均耕地非常稀缺的國家,土地制度再怎麼改,也不可能、更不可以隨便讓耕地變成非農建設用地。”陳錫文說,“工業化城鎮化的推進,必然要佔一部分農村土地,這個過程中一定要尊重農民權益,讓農民失去土地后能得到合理的補償。”

  在陳錫文看來,未來土地制度改革的方向,一是土地是誰的就要尊重誰的權利。過去征地制度對農民的財產權益尊重不夠,所以矛盾糾紛不斷。二是要嚴格保護耕地,對土地利用嚴格按照規劃進行用途管制。

  二元結構制約城鄉發展一體化

  城鄉二元結構,在我國計劃經濟時期固定為一種制度,成為制約城鄉發展一體化主要障礙,所以必須通過深化改革來破除。

  陳錫文說,《決定》提出健全城鄉發展一體化體制機制。這是跳出“三農”,從全局角度,為農民構建平等參與現代化進程、共同分享現代化成果的制度保障。

  到今年9月底,外出務工的農村勞動力有1.7億人,在本鄉本土從事非農產業的超過1億人,也就是說,農村勞動力中有一半左右不依賴土地就業了。今年農民的工資性收入在人均純收入中的佔比將會超過家庭經營收入。

  “城鄉二元結構,在我國計劃經濟時期固定為一種制度,成為制約城鄉發展一體化主要障礙,所以必須通過深化改革來破除。”陳錫文說,“《決定》要求推進城鄉要素平等交換和公共資源均衡配置,一是指推動土地、資金、勞動力等這些生產要素在城鄉平等交換。要通過體制機制創新,解決農村土地征用中農民補償過低、農民工同工不同酬、農村金融服務不到位等問題﹔二是指教育、衛生、文化和社會保障等公共資源對農村的均衡配置。近年來,我國農村已經建立了免費義務教育、新農合等制度,但待遇和保障水平與城鎮居民有很大的差距。在這方面建立城鄉一體化的制度,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這就是今后要發展的目標,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應有之義。

  農民工落戶城鎮將同享住房和社會保障

  隨著戶籍改革的推進,將使大批農民工在城鎮落戶,完全納入城鎮住房和社會保障體系,實現真正的“人口城鎮化”。

  陳錫文說,當前我國農業發展面臨著耕地越來越少、對農產品需求越來越高的矛盾,怎麼解決?既要靠增加農業投入、完善水利設施、促進農業科技進步等舉措,來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也要調動廣大農民群眾的生產積極性。因此,《決定》提出加快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今后,除了大多數的普通農戶承包家庭經營之外,還要發展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組織、產業化經營等新型生產主體。

  陳錫文說,創新農業經營體系,發展適度規模經營是必須要走的路。但這個過程要與工業化、城鎮化進程和農業人口轉移相適應,與農業科技進步和生產手段改進相適應,與農業社會化服務水平相適應。

  陳錫文說,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逐步把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轉為城鎮居民,是我們推進城鎮化的重要任務,《決定》對加快戶籍制度改革作出了部署,明確了大、中、小城市和建制鎮放開落戶限制的各項要求。今后隨著這一改革的推進,將使大批農民工在城鎮落戶,完全納入城鎮住房和社會保障體系,實現真正的“人口城鎮化”。同時,那些在城鎮常年務工的、暫時不能或者不願落戶的農民工也要提供基本公共服務。據新華社電

分享到:
(責編:段欣毅、崔東)

社區登錄
用戶名: 立即注冊
密  碼: 找回密碼
  
  • 最新評論
  • 熱門評論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時排行 | 新聞頻道留言熱帖